屡次爽约,千呼万唤终始出。9月4日,《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按照意见,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细读实施意见,可以说亮点不少: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改进录取方式、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改革招生录取机制……都是有的放矢,全方面回应了各界对高考改革的关切。
应该说,高考相对于其他招考还算是相对公平的。但仅仅有公平还不够,高考还应该鼓励创新、个性化发展,为各种人才提供出路。而且,所谓公平也是相对的。高校扩招,特别是允许地方自主命题和放权一些高校自主招生之后的这些年,高考对城市学生和家庭条件好的学生而言更有利。一方面,高考不公平的问题在扩大。另一方面,原有的高考制度越来越僵化,学生创造、创新、个性化发展受限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因此,无论是从公平性,还是从人才培养、国家创新的长远角度而言,高考改革都是必然要进行的。客观而言,高考改革方案尽管过去几年多次爽约,但最终这份改革意见的质量较高,没有辜负公众的期待。不过,改革实施意见再好,也只是一种设想和计划,兑现和落实才是关键。
任何领域的改革都会有它的阻力。回溯高考改革方案出台的崎岖之路,未来高考改革不易是必然。这背后既有过往制度惯性的因素,也和整套教育体系密不可分,还有事实上的既得利益和地方保护因素,他们不愿改变现行的高考制度。
按照实施意见,高校资源丰富特别是重点高校资源集中的省市、大城市、重点高校相关人员未来利益会“受损”。譬如重点高校较多的省市,当然希望本地能继续享受更多的招生名额;大城市和发达地区当然不愿意把原有的招生名额,让给西部和农村地区;一些高校的招生工作人员也自然不愿意手上的权力,被置于阳光之下……按照过往的经验,一些实施意见在改革过程中很有可能被打折扣,或者推迟改革。
如何化解这些阻力,考验相关部门的智慧,也考虑决策者的决心。和过往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这份重点关注高考改革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改革试点的思路。试点是中国改革的重要方式和过程,希望试点的地区拿出勇气,不负重托,给出一份较满意的答卷。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稳步出台配套的改革措施,让高考改革有章可循,不至于原地打转、被消极拖延。
甚为难得的是,这份实施意见明确了时间表,这给相关部门以足够的压力。也让社会各界心里有数,便于公众和社会时刻比对改革进度,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和兑现改革承诺。另外,这份实施意见对异地高考的问题着墨不多,但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庭平等获得受教育权利和公平参加高考必须直面。希望改革过程中,相关部门能够多为他们考虑。同时,希望高考改革能够充分调动高校自主性,让高校之间充分竞争,既然高校获得更好发展,也让考生受益。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