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车贼5分钟偷马6 事实胜于狡辩

2014年09月04日 08:19   来源:北京晚报   苏文洋

  在网上自学偷车技术后,王某购买了开锁工具和解码器,5分钟内便将盯准的轿车开走。一个月内,他在北京、河北盗走8辆马自达6型轿车,并通过QQ群寻找买家销赃。本市房山警方经过4个月工作,破获此案,并于8月28日将4辆在本地盗走的马自达车发还给车主。

  发还的4辆车均为一汽生产的马自达6型2.0排量轿车。车主承认汽车停在路边、无人看管被盗,表示准备安装GPS,并给方向盘上锁,但也认为,马6轿车的防盗系统存在问题。

  有意思的是,马6生产厂商竟然否认防盗系统有问题。一汽马自达相关负责人表示,每辆车肯定都有被偷风险,此事件属于个案。一方面,有可能这个团伙就专攻一款车;另一方面,马6轿车上市时间比较长,对它技术方面研究已经比较透,不像刚上市的新车,“同一个门天天开,可能不需要特别的技术都能把它打开。”该负责人称,他们从未接到马6轿车防盗技术有问题的反馈。(8月29日《北京日报》、《新京报》)

  人们近年来常说一句话:“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按照互联网思维,套用这句话,应当说:“见过狡辩的,没见过这么狡辩的。”不知道现在中国的大学里,逻辑课都讲一些什么,我看一汽马自达相关负责人的话,完全可以当作逻辑课上的案例来讲,让学生们见识一下我们某些企业负责人的逻辑混乱到什么程度,从而可以知道某些中国厂商为什么长期制造不出过得硬的汽车。

  从未接到马6轿车防盗技术有问题的反馈吗?也许是吧。请问:一个生手上网学习后,一个月内偷走8辆马6轿车,公安人员已经侦破盗车案,这算不算是马6轿车防盗技术有问题的一种反馈呢?你们是希望小偷向你们反馈,还是用户或警方向你们反馈呢?按道理说,小偷盗车、用户丢车、警方破案,你们无论从什么渠道获知消息,就已经是一种反馈了。

  事实上,对一汽马自达相关负责人的任何反馈都是“对牛弹琴”,他已经拒绝了承认事实,封死了接受反馈改进工作的通道。“每辆车肯定都有被偷风险”,此话有理。但是,“此事件属于个案”那是狡辩。一个人上网学习,5分钟内就可以盗走马6,一个月内盗走同一型号8辆之多,还算个案?请问:如果同一型号汽车一个月内8辆刹车失灵致死人命,是否也算个案,厂商可以不予理睬?团伙专攻某一款车偷盗,一定首先拣最好开门的那一款车,“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贼的智商高一点,但也正因为高一点,才不会自找苦吃,专拣最难开门的去偷。马6车门的设计者肯定比贼的智商低,也可以说所有汽车车门防盗的设计者智商都比贼低,不过,马6的设计者更低一些,难道不是吗?

  倘若说马6轿车上市时间比较长,贼对它的技术研究已经比较透,那么,马6有责任告诉用户,自己生产的轿车上市几年后开始大量存在被盗风险,提醒用户注意防盗。现在的汽车厂商有一种不良的心态,只要货卖出去了,爱出什么问题就出什么问题,管他娘的,与我无关,丢车也是用户丢车,死人也是用户死了。这种心态,能够不断改进、生产用户满意的汽车吗?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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