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自1989年成立至今,职工工资及办公经费多靠自筹,其中以罚没收入为主。今年以来,该单位罚没收入锐减,在岗不在编人员已连续5个月未发放工资。目前,梁子湖区政府已介入解决该单位面临的窘境。(8月24日《京华时报》)
“以费养人”的执法经济并不鲜见,在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相对混乱的时期,机构膨胀见怪不怪,很多执法单位的编制数与实际人数相差数倍甚至十几倍。比如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的公路只有110公里,执法的人员竟高达200人,财政无法承担全部费用,路政部门就只能是靠路吃路。河南一位县环保局长曾透露,“县环保局目前有15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24人,剩下的133人均为自收自支人员,他们只能吃‘排污费’。”
这样的例子很多,冗员不仅成为地方财政的沉重负担,也成了三乱的强大推手,要解决三乱问题就必须从裁汰冗员开始。时下物价局“罚款生存”难以为继,说明“执法经济”即将步入穷途。造成这种现状固然有历史的原因,但也属于社会进步下的必然结果,释放出多重积极意义。
一者,可以说明遏制三乱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治理“执法经济”成为国家职能调整和治理规范的重要内容,相关的禁令出台了一个又一个,尽管某些乱象依旧严重,吃“排污费”和“社会抚养费”还久治未绝,然而整体上还是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者,可以说明执法和市场行为更加规范。特别是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违法违规执法的行为受到了约束。
三者,物价局“罚款生存”难以为继为其他地方提出了警示,并正视时下的“执法经济”生态。尤其目前严重的公路三乱和环保乱收费行为,已经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并发生了“服毒相抗”等恶性事件。当物价部门长达数月发不出工资,对于体制改革和调整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物价局面临的窘境既是对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有效检验,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靠山吃山”的既得利益越阵痛,说明对权力的约束越有力,行政执法也就越规范,解读出其间的积极意义,才能增强建设法制社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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