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陈 赤:如何为信托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2014年08月22日 08:1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当前,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最具市场化特质的信托业也将与我国经济一道,步入“新常态”。其中,信托业需要认真谋划的是如何通过转型和创新开辟新的增长路径,通过市场化改革注入新的增长动力,以迎接和适应信托新形势。

  我国信托业资产规模的增速已由2011年的58.25%、2012年的55.30%降至2013年的46.05%,增长势头有所减缓。传统融资类业务空间受到压缩,信托业面临多元的风险考验,行业监管也日趋严格。此外,信托业还面临来自证券业、基金业等其他金融部门的激烈竞争。一系列困扰信托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需要启动市场化改革加以解决,从而为信托业的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是需要加快建设信托市场基础设施和公平的市场规则。前者如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缺失,造成委托人的动产、不动产、股权等非现金财产在实践中无法交付信托,这是导致目前信托业务局限于资金信托的一个主要原因,阻碍了财产信托、家族信托的蓬勃发展。后者如证券监管机构不愿接受存在信托持股企业的IPO申请,这抑制了信托公司PE业务的开展。这需要相关机构本着公平对待的市场规则,对不尽合理的规定予以“松绑”。

  二是需要加快构建信托产品的流通市场。缺乏流动性是信托产品的一大“短板”,制约了信托业务的转型和信托产品的升级。构建信托产品流通市场,有助于期限较长的投资类信托产品的开发和发行,提高投资类、收费型业务在业务结构中的占比;有助于形成风险分担机制,从而通过市场释放信托产品的风险;有助于借助市场监督的力量,提高信托产品的安全性。目前应抓紧研究包括上市条件、流通场所、流通范围、交易数量、交易方式等基础问题,推动信托产品流通市场的建立。

  三是需要构建信托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行市场。比如可推出“附信托私募企业债”,将信托制度优势与债券发行制度相结合,这有助于将信托融资业务由风险型业务转换为收费型业务。但这类产品需要特定的发行市场,建议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接纳信托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行和流通,允许在未来建立的信托产品流通市场上发行和流通信托直接融资工具。

  四是需要研究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刚性兑付”问题,降低融资成本。“刚性兑付”正日益成为影响信托融资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因素。建议在“限制规模”的前提下,借鉴国际经验,以净资本管理为手段,以信托公司自愿为前提,辅以事前审批、提取拨备、延长期限、降低门槛等监管手段,允许信托公司为限额内的融资类信托计划提供保本或保收益的承诺,使这部分信托计划的“刚性兑付”阳光化、制度化,同时将刚性兑付的融资型信托计划限制在一定规模范围内。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是可把含混的、不可计量的风险转换为透明的、可计量、可监管的风险;二是可以降低投资者所期待的收益率,从而降低信托资金成本,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三是在产品安全得到保障的条件下,适当降低投资门槛,使更多百姓获得普惠的信托理财服务,增加财产性收入。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铁信托副总经理 陈 赤)

(责任编辑:周姗姗)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