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信托公司的生态环境已发生重大改变,过去赚快钱的模式已无法持续。
经济增长趋缓和结构调整的背景下,信托业面临的风控压力在增大;资管市场竞争加剧,信托的制度红利被稀释,过往支撑信托业快速发展的融资信托业务模式面临巨大挑战。与此同时,监管层对于信托的监管在不断深化。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要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血脉”,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规范同业、信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这也对信托业的发展以及信托服务实体经济提出了新要求。
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监管深化以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也有了新要求,信托业转型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回归正途,已是必然选择。
作为第二大金融业态,信托业为实体经济“输血”是应有之义。基于信托制度的灵活性,以及风险控制手段的多元化,信托可以引导资金进入银行信贷资金不愿、不宜介入但实际风险可控的领域。
基于服务投资者、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民生,监管层指明了信托业转型的6个方向。比如,研究推出债权型信托直接融资工具;大力发展真正的股权投资;鼓励开展并购业务,推动产业转型;积极发展资产管理等收费型业务,鼓励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探索家族财富管理;大力发展公益信托等。信托业坚守“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功能,回归管理人、受托人角色,可以充分发挥信托工具优势,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在规模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信托公司不仅要把此前在风控、管理等方面的“欠账”及时补上,还需调整战略规划,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在特定领域里深耕细作,沉下心来去了解行业、了解产业、了解客户,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培育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产品创新也需“实至名归”,而不是为了规避监管。
成立于1979年的我国现代信托业,起初更多承担了筹资平台的功能,无财可理的信托机构在发展的前20年“除了信托,什么都做了”。伴随着清理整顿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信托业推倒重来,“洗心革面”之后朝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业务不断探索和推进。
信托业前20年发展乱象也是因为法规和制度的缺失,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有助于信托业的顺利转型和健康发展。监管层监管理念、监管思路和监管策略也需与时俱进,为信托业的转型发展划好航线,让信托公司在市场的海洋中向着灯塔航行。
虽然信托公司已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转型路径,但也要看到转型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期间会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有恒心、耐心和信心。(经济日报记者 常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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