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不应成为“软柿子”

2014年07月30日 08: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刘洪

  光伏似乎成了美国拿捏中国的软柿子。继2012年对中国光伏产品施以反倾销反补贴(即“双反”)制裁后,美国铡刀再次开启,日前又初裁通过对中国产品的“双反”决定。而正是在美国的打击下,中国光伏产业雪上加霜,并鼓舞了其他国家磨刀霍霍的非分之想。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初裁,以后输美的中国大陆光伏产品,将面临26.33%至165 .04%的反倾销惩罚性关税;台湾输美的产品税率则是27 .59%至44 .18%。至于台湾商家为何一并遭殃,据说是美方认为大陆厂家钻了美国的空子,通过台湾迂回出口美国。而此前,美方还初裁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最高达33%的反补贴惩罚性关税。

  美国大棒挥舞,中国光伏产品自然很受伤。要知道,在2012年,美国的“双反”制裁就让中国产品缴纳了从29.18%至254.66%不等的惩罚性关税。事实上,许多中国厂家就此被拒之于美国大门外。今番二度开铡,美国的态度也很明显:中国光伏产品,美国不欢迎。

  美国的举动,起了很不好的“示范”作用。2013年中欧光伏摩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欧盟拟效仿美国对中国光伏开刀。经过激烈博弈加友好协商,中欧最终各退一步,避免了一场贸易大战,但美国风暴再起,难免会在欧洲引发新的波浪。

  从美国在光伏摩擦上的始作俑者地位,以及中欧能达成妥协而美国更多单方面制裁,可看出美对华贸易立场的强势。中国要改变这种不利态势,要有进行斗争的勇气,更要有博弈的智慧。

  美国“双反”言之凿凿,其实很多指控都站不住脚。世界贸易组织(W T O )不久前就做出裁定,2012年美国对中国光伏电池反补贴措施违反了世贸《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即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了不当关税。

  这是中国在一系列国际贸易争端诉讼上,在W T O难得的胜诉。但W T O诉讼耗时费力,打赢更多是道义胜利,于实际利益没有太大帮助。以光伏争端诉讼为例,中国提出诉讼已经一年,美国如果上诉,那最后定案可能还需要一年。一年时间,市场已经失去,损失已然无法弥补。而且,美国稍微调整一下措辞做法,W T O诉讼又须从头再来。

  贸易有来有往,美国对中国企业施加不公正的做法,那中国理应采取反制措施让美国尝到苦头。比如,在不少光伏有关的配件中,中国制造中也有美国出口的组件。更何况,贸易是一体的,中国光伏受损,凭什么美国农产品还可在中国畅通无阻?

  博弈,自然须有理有利有节,在强硬同时更要展现灵活性。这正是中欧能避免光伏贸易战而达成妥协的重要原因。而在中美贸易摩擦方面,在过去几年,中国方面总是显得口头功夫多实际动作小,长此以往,反而助长了美国的得寸进尺,中国企业苦不堪言,同时更让其他国家有非分之想,总意图效仿美国的“惯例”。

  当然,也需要看到,中国对美国有着较大的顺差,难免在一些争端上处于守势;而中国光伏产品产能过剩的事实,也让中国在国际争端上底气不足。但面对明显保护主义的做法,中国光伏企业总是坐着挨打,显然非正当之策。中国企业自然要苦练内功、提高竞争力,促使市场多元化,让眼红者无从下手;同时,还需要国家战略上的保护,防止一哄而上最后一拍而散,更不能让中国企业在海外总吃哑巴亏。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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