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道昨日披露,今年上半年,深圳检察机关查处环保系统受贿案9件9人,涉案者官不大,最高正科级,三五千元红包常拿,尔后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广开绿灯,包括违规办理环保批文、掉包水质样品让企业“达标”、擅自修改检查笔录、降低检查频率等。
作为环境保护者的执法人员蜕变成污染企业的纵容者和“保护伞”,本身就是极其滑稽的事。而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位高权重的“老虎级”贪官,一些科级违法违纪者属“微权”寻租,被称之为“蝇贪”,但其危害并不小。其一,收受红包放任企业大放污水,严重亵渎环境执法的严肃性,损害公共利益。其二,利益互换养育细水长流的腐败,红包积土成山达数万几十万,“蝇贪”也会变成“巨腐”。其三,特有的群体性使行贿受贿者彼此心照不宣,最终是温水煮青蛙,毁了一群人。
深圳环保系统挖出的这窝“蛀虫”,是“微权”寻租的典型案例。那些科长科员们看上去是“小吏”,或无“分分钟搞垮一间厂”的能耐,却有着足以扼住企业咽喉的隐形权力。对一个企业检查几次、怎么查、怎么定性、怎么处理,实际上就是一种隐形的权力。企业老板也很清楚环保投入动辄数十上百万,要搞定“大鸡不吃小米”的环保部门头头需要重量级“炮弹”,因而自然更愿意“喂”直接面对面而胃口又不怎么大的“小官”。
这一群体受贿案还提出一个值得警惕的具体问题,就是对那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科长科员行使权力往往疏于监督,加之他们收受红包的数额零散而发现难、查证难,一旦监督长期缺位,就会形成系统内的潜规则,违法者的胆子也随之越来越大。当收受红包礼品不是秘密,互不避讳,甚至还出现代收转交的猖狂局面,公权力就等于被玩弄于股掌之上,严肃的环境执法就形同虚设。
应该说,深圳环保系统群体“蝇贪”并非孤案。一些人一旦有点儿权力就用到极致,一些原本干净的领域硬是被制造出潜规则,早已是被诸多腐败案件证实的现象。追根溯源,要遏制大大小小的权力滥用,终归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环保部门而言,随着地位提升及执法权力加大,利于扭转过往环境执法“力不从心”的局面,但执法人员也有了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搞权力寻租的条件,同时也必然成为污染企业的公关对象。由此,如何确保执法人员规范用权、公正执法,压缩徇私枉法的空间,已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从深圳环保系统群体受贿案暴露出的问题来看,除了监督缺位之外,更突出的问题就是科长科员们拥有极大的执法自由裁量权。无论是办环保批文、抽查企业选择,还是监测样本造假、污染数据篡改,一名科长或科员就可随意而为,可见乱象滋生之必然。因而,要遏制环境执法的“微权”寻租,必须建立完善的执法制度,构建各个检查环节相互制约的机制,尽量减少个别现场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进而管制住执法人员违规操作、吃拿卡要之手。
站在反腐的大局上看,中央强调“老虎”“苍蝇”一起打,这也要求各个领域对“微权”寻租现象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用细密的制度设置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蝇贪”。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