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一次领导谈话后,45岁的陈景云成为一名“改非”干部(由领导岗位调整为非领导岗位),正式加入到当地“吃空饷”大军中。与其他享受这一特殊“待遇”的基层干部不同,陈就此开始了他长达7年的“自首”之路。“这些年我‘诈骗’了国家20多万元钱”,“我希望上级能针对我的问题,依法依纪先从我查起。处理零陵区一百多个单位、770多人的‘吃空饷’问题”。当地迟迟没有对此作出“处理”。(《北京青年报》7月2日)
当然,陈景云所谓的“吃空饷自首”并非天生的正义感,而带有谋取自身利益的动机。他不仅是为了说“吃空饷”的问题,还想通过这个问题引发上面的重视,来解决当年他的提拔问题和家里实际困难等问题。但这种“吃空饷”问题正如陈景云所言,是一些地方的普遍现象。
传统“吃空饷”是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各种材料,帮助自己或者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或者朋友谋取编制不上班而领工资、福利。但是,陈景云所反映的“吃空饷”的问题,并非标准的“吃空饷”,而是一种变相“吃空饷”。当地有关部门规定,乡镇办事处班子成员(除党政正职外)超过45岁(女同志超过43岁),区局机关副职超过48岁、正职超过50岁的一律改为主任科员。这些改任为非领导职务的人,就不用上班了,新来领导也不愿意在单位上看到他们,但他们工资、福利照拿。这里所谓“吃空饷”的人,并不存在主观上骗国家工资、福利的恶意。上述政策文件经程序制定、颁发,国家不存在所谓“被骗”的问题。因此,陈景云所谓以“诈骗罪”自首是不成立的。
然而,所谓“吃空饷”的人不涉嫌犯罪,制定政策的人恐怕责任难逃。有关官员故意制定这样一条政策,又听任这些退下来的干部不上班,白领工资、福利,如果情节严重,恐怕就涉嫌滥用职权罪。即便不构成犯罪,那也是负有失察责任,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许多地方都制定了这样的土政策,有的规定年满45周岁,有的规定年满50周岁,就“一刀切”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为缓解一批退下来干部的情绪,通常就是默许他们不上班照样领取工资与福利。这种“一刀切”一方面让那些扎扎实实做事但没有关系的人心灰意冷,到了一定年龄就不想干事,由此败坏了官场风气;另一方面,就是纳税人多花了钱,白养了一批不做事的人。如今,媒体都在讨论“迟延退休”的问题,这边“迟延退休”让公众要多干事,那边却有官员可以不做事领取工资。可见这种“吃空饷”现象的普遍存在,会削减公众对退休制度改革的支持度。
所以,对于变相“吃空饷”,不能等闲视之。一方面,必须改革用人体制,不随意强制他人退二线,也不要动辄出台“一刀切”的政策,实质为人事腐败提供“寻租”机会;另一方面,要完善考核机制,对于机关年纪大和退二线的干部,也要进行考核,确保他们在领工资的同时也能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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