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领工资”不能只按吃空饷处理(图)

2016年05月12日 10:26   来源:东方网   郭元鹏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分配制度,可有些人却可以干着自己的私活,领着国家的俸禄。宝鸡有一领导吃空饷都吃到了牢里。在宝鸡市扶风县林业局有一名叫李新奇的副站长,十多年不上班,不过单位里的工资却照发不误,三年前因为做生意违法进了监狱。可是,工资却依然在发放着。(5月11日《华商网》)

  一个副站长已经10多年没有上班了,已经蹲大牢蹲了3年了,他依然领着单位的工资,这是何等的荒唐?当地一些部门已经回应了,表示要好好处理这起吃空饷的事件。问题是,这还是吃空饷的性质吗?这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必须要给个说法,这不是吃空饷,这是监管沦为形式,这或许还有官官相护的利益纠葛。

  由于10多年没有上过班,以至于在记者调查的时候,这个单位里的很多人感到奇怪:我们单位没有这个人呀?知道有这个人的也有,是单位的财物人员,他们说确实有一个叫李新奇的副站长,每个月的工资大概是5000多元。那么,一个不到单位上班的人,为何还能每月领取5000元工资?

  新来的职工从来没有听说过李新奇的大名不奇怪,这是因为他们没有与这个人共过事。可是,单位里的负责人不会不知道李新奇的情况,难道也从来不知道?

  假如说,这个单位的领导一直在这个单位里,是一步步提拔起来的,那就必然知道李新奇已经10多年没有上班的事实,这种情况下依然发工资就需要追究责任。因为整治吃空饷是中央的决定,是严肃的事情。为何整治吃空饷的时候,没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假如说,这个单位的负责人是从其他单位调进来的,那么也应该是知道李新奇副站长吃空饷的事实的。因为财务人员的报表以及绩效工资的考核单据,是需要一把手这个一支笔来把关的。没有见过这个人,却在工资单上“榜上有名”,领取工资的排序还是第7位,难道不值得追问吗?知道吃空饷的情况却不纠正,也是不能放过的。

  最值得我们追问的是,假如这仅仅是吃空饷,性质还是有所不同的。而实际上这已经脱离了吃空饷的性质,成为其他性质的问题了。在三年前,这位副站长因为做生意违法犯罪了,被判处了有期徒刑6年。人都进取坐牢了,为何还能是副站长?为何还能在牢房里领取工资?这就不会是简单的事情了。

  正如当地纪检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的一样:干部犯罪被判刑之后,按照党纪条规必须开除党籍,开除职务。看来,当地纪检部门还不是法盲,还知道判刑的公职人员必须要“双开”。那么,既然知道必须要“双开”,为何还能让一个进了监狱的人当着一个单位的副站长?如果不是依然当着副站长,还会有坐着牢房吃空饷的尴尬吗?

  “坐牢领工资”不能只按吃空饷处理。在刑事犯罪人员依然是副站长的背后站着多少官官相护?需要撕开盖头看看真面目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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