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限购文件闹乌龙 “打印错误”不是理由

2014年06月27日 07:40   来源:西安晚报   温江桦

  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先后试探松绑楼市限购,但在各方压力之下,又相继撤销或收回相关措施。近日,呼和浩特下文取消限购,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成为首个正式发文取消限购的城市。但戏剧性的是,昨日下午该市却以文件打印错误为由收回了相关文件。(6月26日《新快报》)

  对于是否“松绑限购”,不少地方政府选择态度暧昧,这里面固然有试探的因素在内。然而,最大的原因恐怕是,“限购”是国务院制定的政策:2010年的“新国十条”、2011年的“新国八条”、2013年的“新国六条”。密集的政令,无一不在提示地方政府主政者,“限购”政策是一条红线,不能碰。一些地方政府在辟谣“松绑限购”时便一再强调:绝不突破国务院限购政策的红线。

  从长期来看,“限购”政策终究还是会取消的,但就目前来说,既然国家有政策,那么就应该认真遵守和执行;既然国务院“限购”政策还未取消,地方上任何“松绑限购”的动作便会天然地失去法律上的正当性与合理依据。拿呼和浩特来说,市政府出台的取消限购通知,是一纸规范性文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规定,与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也即,呼和浩特市取消限购的“通知”只有两条路可走:修改或者废止。认识到错误,光明正大地改正就是了,却以“打印错误”这个奇葩理由收回文件,无疑又一次自打耳光:一项关系到治下民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岂能“打印错误”?

  “打印错误”不是理由,“收回文件”还远远不够。一项关系到治下民众重大利益的“通知”,其出台,必须要听证的,呼和浩特市取消限购的文件听证了否?其次,规范性文件还要经过备案、审查,这个“松绑限购”的文件是怎么审查通过的?此外,还应进行问责:看看是谁在放水,给这个“通知”发了通行证?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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