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取消楼市限购文件发了“通行证”

2014年06月27日 07:13   来源:红网   温江桦

  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先后试探松绑限购,但在各方压力之下,又相继撤销或收回相关措施。近日,呼和浩特下文取消限购,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成为首个正式发文取消限购的城市。但戏剧性的是,昨日下午该市却以文件打印错误为由收回了相关文件。(6月26日《新快报》)

  救市还是不救市,这是一个问题,也是今年楼市的主旋律。谣言四起,进而辟谣;或者“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一些地方政府暗地里打擦边球松绑,明地里却仍然对“松绑限购”矢口否认。地方政府这种遮遮掩掩、暧昧十足的态度,一直维持到呼和浩特这个“愣头青”蹦出来。不知道是“艺高人胆大”,还是呼和浩特真的不知道“依法行政”为何物,以“文件打印出错”为由收回相关文件,掩盖不了其百出的丑态。

  对于是否“松绑限购”,地方政府为何选择态度暧昧?这里面固然有试探的因素在内。然而,最大的原因恐怕是,“限购”是国务院制定的政策:2010年的“新国十条”、2011年的“新国八条”、2013年的“新国六条”。密集的政令,无一不在提示地方政府主政者,“限购”政策是一条红线,不能碰。一些地方政府在辟谣“松绑限购”时便一再强调:绝不突破国务院限购政策的红线。

  先不论“限购”政策是否合理,而从长期来看,“限购”政策终究还是会取消的,但就目前来说,既然国家有政策,那么就应该认真遵守和执行;既然国务院“限购”政策还未取消,地方上任何“松绑限购”的动作便会天然地失去法律上的正当性与合理依据。拿呼和浩特来说,市政府出台的取消限购通知,是一纸规范性文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规定,与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也即,呼和浩特市取消限购的“通知”只有两条路可走:修改或者废止。认识到错误,光明正大地改正就是了,却以“打印错误”这个奇葩理由收回文件,无疑又一次自打耳光:一项关系到治下民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都能“打印错误”,这让民众如何相信政府的执政能力?如果“打印错误”是撒谎,则更是难以原谅,“官谣”比“民谣”杀伤力更甚。

  “打印错误”不是理由,“收回文件”还远远不够。既然呼和浩特市取消限购的“通知”曾经出台过,那么无论怎么辩解、收回,都抹不掉其无视国务院政令的痕迹。况且,一项关系到治下民众重大利益的“通知”,其出台,必须要听证的,呼和浩特市取消限购的文件听证了否?其次,规范性文件还要经过备案、审查,如此抵触国务院政令的文件是怎么审查通过的?因此,不仅要“收回文件”,更要废止文件,还要问责:看看谁是在放水,给这个“通知”发了通行证?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