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3.5万人冒领社保1.27亿 需依靠法律震慑

2014年06月26日 06: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张国栋认为,3.5万人的庞大数目,也说明一些地方的社保办理和监管存在漏洞。因此,打击冒领社保待遇的行为,不仅要追回社保资金,让大笔的惩罚金到账,更重要的是以“刑法伺候”,形成严惩的高压态势,让不法分子不敢伸出黑手。

3.5万人冒领社保1.27亿

  资料图片:一则社会保障的指示牌。图片来源:井韦/东方I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发布的《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去年全国共清理收回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560亿元,查出3.5万人冒领社保待遇1.27亿元,已追回1.22亿元。(625日《人民日报》)

  一些人骗保、冒领等行为屡见报端,并非什么新鲜事。国家相关部门的清查行动让3.5万人现了“原形”,使社保资金的安全得以保障。喜悦之外,笔者倒是有些担忧,社保资金是否有了坚固的防火墙?未来情况又会怎样?

  表面上看,追回的和被冒领的资金相差无几,但这并不表示已经大功告成。必须深究的是,为什么骗保、冒领等行为能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显然,关键就在于惩戒不力,骗就骗了,冒就冒了,大不了“追回”了事。

  事实上,打击冒领社保待遇的行为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的公告,明确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这个解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些政策可谓“刚性”十足,足以让一些不法分子望而生畏。法律规定很严格,可真正予以“对号入座”又有几个人?如果不认真执行法律规定,让所有骗保和冒领者都付出其相应的代价,何谈惩戒与威慑?

  社保资金的安全关系到老百姓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切身利益,打击社保资金领域中的蛀虫受到社会高度关注。3.5万人的庞大数目,也说明一些地方的社保办理和监管存在漏洞。因此,打击冒领社保待遇的行为,不仅要追回社保资金,让大笔的惩罚金到账,更重要的是以“刑法伺候”,形成严惩的高压态势,让不法分子不敢伸出黑手。这样才能真正保障社保资金安全,让老百姓放心和安心。(中国经济网网友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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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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