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典礼添了一道新风景:1103名应届毕业生穿着学校统一定制的新学位服,按照正规的学位授予仪式,依次从院长和导师手里接过相当于本科副学士学位的“工士”学位证书。据悉,这是国内首所高职院校试水为高职高专层次的学生授予学位。(6月22日《扬子晚报》)
“工士”学位的设立,客观来说是一种需要,既是对高职、大专等学习经历的一种学位认可,也是与世界许多国家流行的“四级学位制度”进行接轨。之于本科以下学历而言,也意味着多了一本可以证明自己学习经历的证书。之于学生而言,还意味着要多过几个关卡。
“工士”学位制度的取得,必然会有一些条条框框。美国教育学家克拉克·克尔说过,“学位制度就是红绿灯,使得学生的车流通过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各级学位都起着测量和奖励学习成绩的作用”。对于湖北职院而言,则要意味着拿到“三证四合格”,包括执业资格证或技能资格证、英语等级证和计算机等级证;思想道德素质合格、学业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毕业设计或调查报告合格、跟岗实习合格。这些标准都会促进学生的学习或实习。
然而,在我国,一个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我国的学位证书的取得,与毕业证书的取得,在经历上基本相同。即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往往都能获得相应阶段的学位证书。或者可以这样说,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作为两个最为基本的证书,除了形式上所有不同,在本质上是完全一样的。设立学位,也往往只是意味着多了一个与毕业证雷同的证书而已。
更加纠结的是,职业教育本与学术教育是两个体系,为什么偏偏要和学术教育一样搞学位制度呢?我国《学位条例》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众所周知,我国大学都是学术型教育,毕业都要搞论文答辩,学士、硕士、博士,都是授予与专业学术论文相对应的学术学位。而“工士”是技能教育或都说是职业教育,“工士”与学术基本没有关系。一些在职校里毕业的学生,甚至很难找到与大学里对应的相关专业。其毕业也不用写一些学术性论文。如此一来,“工士”也便很难融入整个学位制度之中去了。
“工士”学位的设立,必须要着眼于以下两点:一是,“工士”学位,能够真正代表真本事,能够促进学生就业;另一个是,要能实现与学士、硕士和博士的衔接,不能仅仅意味多了一张证书。而就当下职业教育的情况来看,好的高职专业在就业上并不成问题,但因为职业教育和学术教育之间发展的不均衡性,往往容易让“工士”独立于整个学位制度之外。因此,照搬来的“工士”学位或许只是东施效颦。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