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刚结束,驻马店上蔡县175名高中毕业生,在老师和中介公司的带领下到浙江、上海等地打工。因“部分学生对工作环境不满意”,他们流落街头。学生寒暑假进入流水线工厂打工,十分普遍。每成功介绍一名学生进厂,老师和中介就能抽取数百元“人头费”,知情人士透露:一个寒暑假,“人头费”轻松能赚7万元。(6月17日河南商报)
不能不佩服某些教师的商业头脑,竟然将赚钱的目光瞄准上一些高中毕业生,这也许是“靠山吃山”的翻版吧——“靠学生吃学生”。
不少高中毕业生已是成年人,让他们利用长长的假期去打工,一来可以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二来可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和吃苦精神。不过,若教师参与当“黑中介”,像处理低价商品那般疯狂“大甩卖”,将学生介绍到工作环境不佳的工厂打工,以致学生不得不流落街头,这就另当别论了。
不难想象,若学生流落街头有可能会发生怎样的后果?学生有可能因为生活无着而被迫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有可能会被某些不法分子盯上而胁迫去干不法勾当。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家长、社会所不愿看到的。当初,某些教师为了一己私利,是否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如此后果呢?所幸的是,由于此事早早被媒体曝光,这些流落街头的学生获得及时的救助,否则后果还真不敢想象。
由此,也暴露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即某些教师师德无存,常常干出令社会十分震惊的违规甚至违法之事。如近些年来,某些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强行推销教辅资料、有偿补课、性侵学生等等。按理说,教师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应该知书达理,明辨是非,是社会道德的标杆,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而某些教师人格如此严重分裂,怎能担当传道授业解惑之重任呢?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使命,故而教师应当十分忠诚于教育事业。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来讲,有必要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和惩戒制度,对教师的道德标准作出严格规范,谁道德滑坡干出有违教师身份的事,谁就应该受到惩处,甚至被清除出教师队伍。驻马店上蔡县175名高中毕业生,在老师和中介公司的带领下到浙江、上海等地打工,而部分学生却流落街头,这样的事情要比有偿补课等严重十倍二十倍!有关部门对此事一定要从严追究,让那些整天为孔方兄而疯狂的教师付出惨重的代价。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