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0日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全面阐述了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实践的成就和基本经验。白皮书引起香港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大家普遍认为,这有助于香港社会正本清源、厘清误识,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基础上凝聚起广泛的社会共识。
“一国两制”的提出,是中国治国理政的重大创新,也是世界政治史上一项史无前例的突破。正是有了“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稳固基础,香港实现了顺利回归,并在回归后保持了繁荣稳定,各项事业长足发展。这些来之不易的成就,值得每一个人珍惜。
“一国两制”是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中央允许在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前提是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一国”统一和完整。这是个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没有丝毫争议和商量的余地。
“一国”之内的“两制”,并非等量齐观的关系。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国家允许香港保留资本主义制度,香港也充分尊重国家主体的制度,包括国家实行的政治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则,不能动摇和挑战作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正如邓小平早就指出的,没有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香港的繁荣稳定也会吹的。
中国是单一制国家而非联邦制国家。香港作为中国的固有领土,主权属于中国,其拥有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香港和中央不是分权关系,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并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香港的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
作为一项全新的事业,“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必然会面临波折。香港回归17年来,也出现了不少的新情况、新问题。近些年,一些人甚至出现了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不仅不愿意正视中央和特区的政治关系,还把香港看作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这是对“一国两制”的曲解,这是目前香港许多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问题的根源。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法的依据是国家宪法,并从属于国家宪法。宪法和基本法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的基础,这是香港政改的底线。离开这个基础,香港的稳定繁荣就会失去依靠。以前有人只提基本法不提宪法,这至少是不全面的,香港社会和内地一样,都有维护宪法、维护国家主体的义务。
实践证明,“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符合香港的发展实际,也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只有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发展、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才长远可期。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