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围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及社会热点答记者问。到2015年底,1000多项食品安全标准将基本制定完成,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将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并适应中国膳食结构和食品产业国情。(《京华时报》6月12日)
说到食品安全标准,相信许多人都如鲠在喉,不吐不快。长期以来,国内相当一部分食品的生产标准都比国际通行标准要低,这使得相对应的食品“安全指数”大打折扣,令消费者心存隐忧。更令人不安甚至愤怒的是,由于食品标准“内外有别”,国内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便将最优的产品出口给外国人消费,而将二流、三流产品买给国内消费者,有的企业干脆就按国内国两套标准生产产品。与此同时,由于标准产生的“洼地”效应,一些国外企业反其道行之,一流产品留给自己人使用,二流产品买给中国,甚至有些产品在国外已遭封杀,可在国内却畅通无阻。所以,近年来,有识之士一直呼吁,要尽快让国内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以切实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安全。
不过,这一工作一直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是,有人担心一旦国内食品安全标准“升级”过快,那么许多中小企业将在技术上难以跟进,最终就只能惨遭淘汰,这将有可能影响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这样的说法不无道理,但在消费者的健康权与中小企业的生存权面前,孰轻孰重不言而喻。更何况,种种迹象表明,一些食品生产企业“惰性心理”十分严重,如果不通过升级安全标准的方式来倒逼这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线,那这些企业恐怕将永远也不会主动进行自我提高。现在好了,国家明确提出了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的时间表,企业再也不能躺在老标准上睡大觉,消费者将迎来食品安全的又一个“春天”,这怎不让人感到由衷的高兴!
然而在期待之中,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食品安全标准绝不能一接轨国际就了之。这是因为,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了,并不意味着职能部门的监管也与国际那种“无缝式监管”接轨;更不意味着居心不良的食品生产企业在全新的标准面前,也像国外企业那样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一步。从以往的经验看,国内许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都不是职能部门主动检查出来,而是先死了人、伤了人,然后才东窗事发;或者是记者长时间隐身暗访,突破重重阻力,最终才真相大白。这说明,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有待大幅提高。另外,从国内一些生产者在食品安全上屡查屡犯的现象看,我们的惩罚标准还不够严厉,不足以让违规者望而怯步。
因此,在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还需要相关部门迅速配合,进行“接力”。一方面,立法部门应闻风而动,尽快修法,让国内食品安全处罚标准也与国际接轨,谁见利忘义,铤而走险,那就毫不犹豫罚得其倾家荡产。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也应摩拳擦掌,改变执法思路,加大检查力度,力求用最严格的执法来捍卫食品安全标准的尊严。否则,惩罚不狠,执法不严,就算把国外所有最新的食品标准全部照搬到中国,那又有多大作用?违法者很难被“捉现”,就算逮住了也很难“死”掉,“死”掉了还可以轻松重出“江湖”,再高的标准恐怕也会成为一纸空文。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