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狗肉节引争议:食狗与抗议食狗双方都应多些善意

2014年06月11日 07:40   来源:红网   张楠之

  尽管距广西玉林民间的“夏至荔枝狗肉节”还有11天,但玉林市区绝大部分的食狗餐馆已将所有带“狗”字的店名和菜单或掩盖或铲除。多个店家告诉记者,此举是避免刺激前来玉林抗议的爱狗人士。(6月10日中新网)

  有人讨厌狗,惧狗如怪。有人喜欢狗,爱狗如命。每个人讨厌或喜欢狗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有的人因为惧而讨厌,惧而远之;有的人则因为惧和讨厌而失恨,必欲杀之而后快。有人喜欢狗是将之视作朋友,受之养之宠之,待狗如子;有的人喜欢狗是将其视作食物,宰之烹之食之。

  狗不是濒危动物,也不是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范围内的受保护动物,在玉林当地,吃狗肉也不违反当地民俗,而且,“夏至吃狗肉”还是当地一大民俗。也就是,至少在玉林当地来说,吃狗肉既不违法也不违俗,或者换句话说,吃狗肉既不招谁也不惹谁,完全是食客自己的事情。

  爱狗人士不喜欢别人食狗,其心情可以理解。从自己不喜欢到呼吁别人一起拒绝食狗,以让更多的狗免于成为别人腹中之物,其行为也可以理解。从呼吁再进而到通过某些行动,如宣讲、劝解等进一步扩大拒食狗肉的影响,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对于爱狗人士来说,这是他们的自由。

  食客有吃狗的自由,爱狗人士也有反对别人吃狗的自由。但是,任何人的自由都不能以干涉别人的自由为前提。换句话说,食客在享受吃狗自由的同时,不能剥夺爱狗人士反对其吃狗的自由,同样的,爱狗人士在反对别人吃狗的同时,不能剥夺别人偏要吃狗的自由。

  使用牛耕种曾是人类历史上生产力大发展的一大标志,若以对人的贡献论朋友,牛岂不是比狗更有资格?但是,鲜有人抵制食用牛肉。当然,这样的对比在逻辑上并不严谨,因为抵制这个并不意味着必然要抵制那个,喜欢这个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喜欢那个。但是,这至少说明,爱狗人士的抵制食狗也并无严谨的逻辑支撑,抵制与不抵制,吃与不吃,都只是个人自由的选择,两者之间不存在道德上孰高孰低的区别。

  很显然,玉林市区的这些食狗餐馆感受到了来自爱狗人士的压力,他们对“狗”和“狗肉”字样进行了遮挡,以“避免刺激前来玉林抗议的爱狗人士”。这里的隐台词其实是,避免与前来抗议的爱狗人士发生冲突,即所谓“惹不起,躲得起”的意思。这虽然是无奈之举,但也含着对爱狗人士的善意、尊重和妥协。而且,很多时候,妥协也不是因为惧怕,而是因为尊重。那么,爱狗人士准备好善意、尊重和妥协了吗?或者即使没有妥协,善意的尊重总还要有的吧。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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