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严格落实“新建出新道路五年内不得开挖”要求,对每年需要开挖道路实行年初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予以严格审批把关。每年确定开挖道路总量和同步开挖面积占比等刚性指标,并向社会公示,严格控制道路开挖行为,减少施工扰民。施工原则上采用顶管方式,一定距离内不得重复开挖。也就是说,不再使用“开膛剖肚”的开挖方式。(6月4日《扬子晚报》)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膨胀,市政设施已经难以跟上公共需求的增长节奏,城市管网密集进入改造升级模式。然而,部分城市在管网改造过程中,反复的“开膛剖肚”,不仅违背“让群众生活更美好”的初衷,而且浪费公共资源,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试想,今天热力部门刚完成管线改造,明天水务部门就进行“二次手术”,岂不造成浪费;东一沟西一坎,群众岂能不闹心,出行安全如何保障?
此次,南京市政府颁布“限挖令”,是给毫无章法的施工乱象踩了一脚“刹车”。首先,对开挖道路总量和同步开挖面积,进行总量控制,有利于倒逼单位理性、有序施工。其次,严把审批关,并向社会公示,可以通过内外结合的监督,避免一些拍脑门的决策,减少不必要的“开膛剖肚”。再者,用顶管方式替代“开膛剖肚”,有利于路面的“健康”,避免“路塌塌”、“路脆脆”频发。
然而,应该注意的是,类似的“限挖令”在国内并不鲜见,2009年珠海市就颁布《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要求新建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违反《条例》将被处以2万至3万元罚款。2012年福州市也出台过类似的政策。但多年来,在这些城市,新路“开膛破肚”,道路重复开挖的现象没有任何改观。
其实,禁令出台,却没管住“开膛剖肚”的泛滥,并不难理解。想想看,同一路面,今天热力管道口径过小,造成供热量不足,有关部门会不会“特事特办”;明天电缆线严重不足,影响居民生活,相关部门会不会对“开膛剖肚”网开一面?事实上,伴随着城市的膨胀,类似的民生选择并不鲜见,如此一来,“限挖令”自然会沦为一纸空文。
事实上,管住“开膛剖肚”泛滥,有关部门不能光盯着挖路申请表。试想,没有开挖的必要,那个部门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在地下管道上下功夫?因此,有关方面必须更进一步,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结束路政、电信、燃气、热力等部门“九龙治水”的局面。一来,可以通过统一管理,合理排布时间,管住“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无序开挖。二来,可以在新城区建设中统一规划,预留“共同沟”,不让马路“拉链”伴随城市发展始终。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