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反映,陕西省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吃空饷十余年,同时还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领着双份工资。昨日,记者从米脂县纪委了解到,王某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单位负责人则认为:他家庭情况困难,所以才可能利用其他时间赚取外快。(6月2日《华商报》)
长期兼职,所在单位居然无人发现,这已经让人啧啧称奇了,更奇怪的是该单位领导谈及此事,既没有督查失职之悔、也无浪费公帑之羞,而是满腔的同情与理解:“王某的妻子没有工作,全家靠王某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家庭情况困难,所以才可能利用其他时间赚取外快”。尽管单位认为其“单位安排的工作,王某均能顺利完成,只是偶尔会提前下班”,虽然是否吃空饷尚无官方定论,但是长期在外兼职确系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
贫穷不能是犯罪的理由,那么公务员家庭生活困难也绝非违反规定从事第二职业的理由。无论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还是《公务员法》都明文禁止领导干部进行有偿性兼职,有偿性兼职会引起群众对权力寻租的合理性怀疑,影响公职人员的形象,降低公职机关的公信力。一个依靠财政供养的单位,某些公务员能有这么多时间去兼职,本身就折射出其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管理混乱的现实,领导也自然不讲规矩不守法律,满腔家长式的开脱与悲悯,当家庭困难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成为长期兼职的挡箭牌时,真正的“不见人上班、只闻人领钱”的吃空饷就会发生。
无论是长期兼职,还是真正的吃空饷都是祸国殃民。长期兼职就是真正吃空饷的前奏曲,很多吃空饷都是因为公职人员有了第二职业,并逐渐把第二职业变成主业,最终尸位素餐,修成硕鼠。河南周口曾经两个月就查处5000多人吃空饷,现实令人触目惊心,多如牛毛的权力寄生虫,不仅浪费大量的公共财政,还会让真正做事情的公务员寒心,大量的吃空饷摊薄了财政给公务员待遇的蛋糕,深深打击其积极性。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