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大二女生李翠因肾癌在4月9日去世,病逝前,她决定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和遗体,用于医学研究。如今,这名21岁的女孩已经离开人世一个多月,但是她自愿捐献的遗体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5月21日《中国青年报》)
最不能让李翠家属同意的就是,当李翠的遗体被用于医学研究两年之后,将会被拉到殡仪馆集体火化。火化后,可以由家人认领,或者由负责中心集体掩埋。“集体掩埋”这个词,意味着这些志愿捐献遗体的人,这些为科学发展贡献自己力量的人,到最后也只能成为一抔黄土,连属于自己的一小块墓地都没有,连刻有自己名字的墓碑都没有。就这样悄悄地来,悄悄地走了。
普通人去世了,他们的家人或者自己生前就会给自己安排好后事。比如选一块不错的风水宝地作为自己的墓地。中国人向来保有逝者为大,待之敬重的传统观念,希望逝者能够保留完整的身体,入土为安,死后不被别人所打扰。而像李翠这样能够打破传统观念,用自己的器官去帮助处在痛苦中人们,同时将自己的遗体捐给医学研究,以帮助医疗事业的发展的人们,在被利用完之后,竟然没有一个安身之所。难道她们不应该得到比普通人更多的尊重吗?丰功伟业谈不上,但至少她们的行为鼓励人们勇于捐献自己的遗体,打破传统禁忌,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样高尚的情怀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李翠的家人曾经在李翠走之前,就联系了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开始的两次电话联系,对方都是以要求李翠的家属填写相应的表格,并称自己现在很忙而告终。对待志愿捐献遗体这样的事情,工作人员不仅没用心对待,积极响应捐赠家属的意愿,反而冷漠对待,一推再推。这怎么不会让捐赠人和家属感到寒心?
自己本来想做一件好事,却被别人以冷屁股挡之。长此以往,还会有多少人愿意将自己的遗体捐献供医学使用?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道出了该中心面临的困境:20多年来,一直没有资金,没有专员,想干好太难。
真的是“想干好太难”吗?如果有心去做事,有心对捐献者负责,那么不管是中心的领导还是职员都有责任去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中心的具体情况,讲明自己的问题所在,请求资金和人员的帮助。怕就怕,人人都在相互推脱,抱着别人不做,我也不去做的态度,在岗位上坐拿工资不干事。
更值得反思的是,大量的医学院学生要等很久才能等到一具教学使用的遗体。一边是遗体需要缺口巨大,另一边却是遗体接受机构服务不完善影响了捐献者的意愿。这样的尴尬境地,让我们不得不慎重思考,如何完善国家遗体捐献的相关工作。至少,捐献的遗体被使用完之后何去何从的问题,必须给逝者一个交代,给世人一个明白。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