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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娜:从万洲国际赴港上市失利想到的

2014年05月21日 08:0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万洲国际近日公告停止在港IPO进程。这一在港高价发行未果案例应该说是“市场归市场”的监管理念和市场原则的胜利,也给A股上了一课。

  “市场归市场”的精髓就在于决定市场博弈和利益分配的是市场正常的供需关系和公众的自主选择。香港市场新股发行采取的是注册制。市场监管者主要审核的是拟上市公司是否符合香港的上市规则,即形式审核。同时,把IPO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归还给市场,让投资者真正能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基于自身利益遵循按质论价的市场法则给予定价。

  虽然万洲国际公告将自己上市失败的原因归咎于市况不佳,但万洲国际从去年底突击重奖高管,到今年匆忙改名、宣布启动港股IPO,存在诸多蹊跷之处。此外,包括鼎晖、高盛在内的PE想借此次IPO退出的动机太过明显。最终结果是遭遇香港投资者用脚投票,铩羽而归。

  在这场博弈当中,市场最终能够占上风,监管方、投资者以及中介机构充分的信息披露都起到了作用。这也给国内IPO改革提供了借鉴——做好制度顶层设计,充分信息披露至关重要。

  从去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作为监管部门,要根据新股市场化发行原则,完善顶层设计,强化监管,在完善事前审核的同时,更加突出事中监管、事后严格执法;作为发行人,也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不但要充分披露信息,履行承诺,更要承担责任,建立相应的赔偿机制,提高违规成本;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应尽职尽责,履行相应义务和承担必要的责任,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以及在后续督导过程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更重要的,作为投资者,应提高投资判断能力,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对自己的钱袋负责,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导致的风险。

  此外,从万洲国际在港遭遇对照国内A股市场来看,笔者认为,内地正在推行的注册制改革还必须尽快解决几个问题:一是证券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需要与注册制相匹配的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和执行能力;二是市场参与各方的诚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退市制度的完善。(经济日报记者 李 娜)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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