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走出“打娃非家暴”的认识误区了

2014年05月15日 08:30   来源:中国网   段思平

  5月14日,广东某小学有一名三年级男生彬彬(化名),在家中惨遭继母暴打,在被打得遍体鳞伤后幸及被其学校老师发现,遂报警求助。

  同日,广州市妇联发布了《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近四年来,广州家暴案例占信访总量的比例逐年减少,但社会公众对家暴的危害性认识仍有不足。超过四成被访者认为偶尔发生的暴力不属于家暴,超六成人认为打孩子不是家暴。(5月14日《新快报》)

  超六成人仍在“打娃非家暴”的认识误区里打转,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遗憾的调查结果,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无奈现实——在许多人心中,教育暴力理念仍然根深蒂固。长期以来,“棍棒底下出孝子”等教育理念深入中国教育的骨髓,与此同时,尊重孩子个人权利的社会氛围又没有普遍形成,于是教育暴力大行其道,还有众多家长拍手叫好。

  暴力教育的信奉者,一般遵循两个逻辑:第一,孩子是自己的私产,自己享有处置权;第二,只要为孩子好,体罚是可以采取的教育方式。你很难说这些家长不爱孩子,但他们在对孩子物质生活过分关注的同时,忽略了孩子成长的自然规律和情感需要。他们错位的教育观念决定了偏差的表达方式,其动辄以打骂将主观意志强加给孩子,也亲手在孩子的心里刻下伤痕。

  在家庭暴力的阴霾下,许多孩子失去安全感,对亲情产生疏远,有些甚至从逆反、对抗发展到破罐破摔、自暴自弃……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家暴的普遍规律: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N次,暴力手段也会不断升级,由此带来的危害也将水涨船高。

  体罚,实际上是家长教育手段匮乏和对自己教育能力不自信的体现,更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违法行为。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在全社会营造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形成尊重孩子权利的社会共识;同时,还要立足于让《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落地,让家暴者得到应有处罚,切实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只有消除部分人“打娃非家暴”的认识误区,才能让孩子们远离家暴,快乐、健康地成长。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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