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书文:央企业务招待费为啥不见了

2014年05月13日 07:3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企业业务招待费的高低,既与其所在的行业特征有关,也与企业的规模和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当然更与其管理规范与否、执行相关规定是否到位有关

  近日,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结束,央企业务招待费再次受到关注。不过,这次关注的焦点与去年不同。去年,媒体关注的焦点是抓了条“大鱼”——某企业2012年业务招待费8.37亿元。今年,媒体想抓的“大鱼”不见了,有12家央企2013年业务招待费直接“清零”,藏起来了。

  在央企业务招待费“潜水”的情况下,一家地方国企上海建工成了“大鱼”。在已经披露业务招待费的国企中,上海建工2013年业务招待费最高,为1.54亿元,被媒体称为“高得吓人”。

  笔者今年初也很关注央企业务招待费,咨询过若干位专家,甚至咨询到了相关监管部门,得到的答案是这样的:按照目前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规定,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的披露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单项披露,也可以合并在“管理费用”项下披露。就是说,如果上市公司包括央企在年度报告中不单独披露业务招待费,并不犯规。

  当时就有一种预感,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后,央企业务招待费藏起来的概率很大。为什么呢?因为凡披露了2012年业务招待费的央企,几乎都受到了媒体批评,甚至是猛烈的批评。而有些或许有“先见之明”的央企,业务招待费数额可能更大,但因为没有披露具体数据,平安无事。媒体关注的是抓“大鱼”,按已披露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多少排序,谁的排名靠前,似乎就问题大,就盯住谁,批评谁。

  坦率地讲,这种抓“大鱼”的做法,容易产生“后遗症”。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一项成本费用,每家企业都会有。企业业务招待费的高低,既与其所在的行业特征有关,也与企业的规模和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当然更与其管理规范与否、执行相关规定是否到位有关。

  这样说,并不是为“上榜”的央企叫屈。媒体对央企业务招待费的质疑和批评,有着积极的正面意义,提醒社会公众对央企业务招待进行监督,警示央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效果是很明显的。

  只是要说清楚,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样才能把这件事办得更好。现在看,办法有两条,一是修改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必须披露业务招待费数额;二是媒体的舆论监督更加客观、深入、细致。这两条缺一不可。否则,明年恐怕连上海建工这样的地方国企也会把业务招待费藏起来。(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崔书文)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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