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一名46岁的农妇张海新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自刻公章、制造“组织”的文件和公函为农民护地维权。一年里,假借市政府乃至“中央”名义,多次向村委会和开发商发出“红头文件”,以阻止他们的占地行为。后因漏洞百出被识破,已被警方抓捕。(5月2日《南方周末》)
对于那些蒙受冤屈、多年上访无果的人来说,每天做梦都想着拿到“上边”的一纸公文以及上面那个红红的公章印。倘若有个“上边”的人就在你村里,为你主持公道,想必是众多农村的美好愿望。
在常人看来,一个农妇假借地方政府乃至中央的名义盖公章、发红头文件简直是一件荒谬之极的事情。那个所谓已经备过案的公章,实质是路边小店出品,得甚至刻漏了“庄”字,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蒋集体经济组织”。而红头文件则是用歪歪扭扭的字写出来的。奇怪的是,这个假组织竟然安然无事存活了整整一年,还为村民办了不少“实事”,是村民太无知,还是政府太无能呢?
村委会私自出售村民集体用地,非法征收土地的事件在我国已经屡见不鲜。上访似乎成了众人的不二之选,但事实上民告官的成功案例实在屈指可数。蒋庄的村民也曾用过这个办法,从2009年到2012年间,张海新带着六位村民奔波郑州、北京等地上访,却一直得不到满意的结果。曾经的口号“打土豪,分土地”,现在却是主谓颠倒。蒋庄集体经济组织是上访无果后没办法逼出来的无奈之举,但是对比起假作为真剥削的村政府,农妇创办的假“组织”办事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风格更像是真政府。假组织虽然荒诞,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起码现在引起了舆论的关注,村民的土地问题还有可能得到解决。
当然,这种“无牌无证的小作坊”实在不是长久之计,错漏百出的红头文件只能唬弄一下欺弱怕強的小村官。维护农民自己的权益,说到底还是要依靠法律。但在中国,微弱的法律之光可能难以照亮偏远的农村大地。笔者认为原因有二,其一,农民大多文化水平低下,缺乏教育,不少甚至不识字,更不清楚有法律条例。其二,各地严控百姓上访,特别是异地越级上访,还没迈出家门就被堵住了,大概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如今张海新被捕,蒋庄的土地纠纷问题受到的重视,但是还有多少蒋庄,多少件土地纠纷案件需要法律的照顾和媒体的关注呢?也许我们只能盼望不久的将来真的有一个“上边”的人走进村里,倾听农民心声。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