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廉政承诺“一诺了之”

2014年04月28日 07:26   来源:红网   朱海滔

  日前,江西省新任省管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在南昌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举行,161名新任省管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4月27日中国新闻网)

  其实,新官上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之举并不新鲜。在许多地方,这种做法已经“习惯成自然”,只是名堂不同罢了。不少单位的领导干部更是一年要签署一次,一级与一级签,甚至通过开大会隆重举行仪式签。除了“廉政承诺书”,也有的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廉政保证书”等等,不一而足。

  有人认为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是形式主义,只是做做“应景”文章而已。这种近乎文字游戏的措施,起不到什么作用,那些年年签订“承诺书”、“责任状”的官员前腐后继的并不少。不可否认,官员们这承诺、那表态的,会议开过,文件入袋,走走过场,说过就忘,最终流于形式、搞表面文章,已是一些地方普遍存在的现象。而且,贪官的承诺是靠不住的。网友曾戏言,“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同样,作出廉政承诺的官员不一定都是清官。

  那么,为何很多地方和部门在廉政建设上都热衷于此,并且大张旗鼓地宣传张扬呢?一是形式主义作怪。每到年初或官员上任伊始,必隆重召开会议,层层承诺保证,虽老生常谈,却乐此不疲,因为这也是一项“工作”。年年如此,岁岁重复,逢场做戏而已。二是对上好交代。如果上面来检查廉政情况,便可拿出一大堆书面材料,说明很重视这项工作,响应了号召,采取了措施,以至可能得到领导的肯定与赞许。三是对外树“形象”。尽管实际效果微乎其微,但毕竟是有“动作”,一旦媒体报道了出去,说明廉政建设抓得“有声有色”,有利于在社会和领导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不亦乐乎?

  我国历来有讲究一诺千金的优良传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其实,为确保廉政工作的开展,防止腐败现象,号召全体领导干部进行承诺,是非常必要的。廉政承诺作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理念的一种表达,体现了反腐倡廉和廉洁自律的态度和决心。但它毕竟是一个“形式”,要让“廉政承诺”最终不变成“一纸空文”或随口一说,真正转化为行动,功夫还在“书”外。

  说到底,还是那句老话,重在抓落实。承诺只是一种态度,如果不在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特别是在查处追究不廉官员方面动真格,靠做一些表面文章,搞一点“文字游戏”,想把官员的廉洁建立在其自觉性和对承诺感到的“压力”之上,往往就会“承诺一套,做的则是另一套”。所以,廉政承诺,不能唱唱高调、表表态就完事了,既然承诺就要公开,把官员承诺的内容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承诺了什么,是言而有信,还是言而无信,让其说过的每一句话,和他采取的每一个实际行动,都暴露在阳光下,让群众的雪亮眼睛去对照。

  同时,公开“承诺”之后,必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对不履行承诺或履行不到位的给予相应处置,使我们的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能真正感受到“承诺”的压力,更加自觉的履行承诺,这样干部才不敢“一诺了之”,让“诺言”变成现实。否则,长期以往,不但损害了官员自身形象,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导致官员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信誉和公信力的流失。官员信用是政府信用的基础,若连政府官员都不值得信任了,民众还能相信谁?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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