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要发挥地方积极性又要注重顶层设计。全国许多省(区)市已经开展了申报自由贸易园(港)区的相关工作,并形成了白热化的竞争态势。下一轮审批的依据是考量地方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定位,还是开放平台的成熟度值得关注。建议国家层面注重顶层设计,按照经济全球化和全国一盘棋的发展思路,统筹考虑自贸区的布局规划。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鼓励自贸区大胆探索,大胆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国全局性改革开放积累经验。
2、必须把制度创新作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目标。制度创新是自贸区建设的核心任务,自贸区建设成功的重要标志在于形成了多少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如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在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方面,探索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方面,要创新贸易监管方式等。这些制度创新如果不能在自贸区内顺利实现,就不能在全国推广和复制。因此,政府必须从无所不包的管理理念中跳出来,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行为,通过监管来确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市场主体行为由自己负责,违法必究。同时,通过发挥社会机构的功能,做好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3、自贸试验区建设必须有“底线思维”,切实防控风险。风险防范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又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自贸区成功的重要标志就是可推广可复制。如果在开放条件下,风险失控,就谈不上可复制可推广。因此,能否有效防控风险,是检验自贸试验区成败的重要标准。要加强过程监管与分类监管。政府在努力减少行政许可和逐步取消行政审批的同时,并不是简单地一味减少某些领域,特别是公民安全领域的行政管制,也并不是完全退出市场秩序监管。而应该在扮演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守夜人”的同时,还应该责无旁贷地扮演市场安全与市场秩序的“守护神”,即做好过程监管以及行业分类监管。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商务、财税、金融等各个领域和各个监管部门。加强事后监管,需要各监管部门共同建立自由贸易区信息共享及监管协调机制,发挥监管合力。要通过立法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同时我国立法程序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减少立法的随意性,确保我相关立法程序得到有效落实。具体包括事前评估、透明度和事后评估三个阶段。事前评估,包括确立立法目标,评估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以及立法的必要性、最佳实现立法目标的方法;透明度包括实现公布草案,公众有效评论和采纳;事后评估是指对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的评估。
4、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建设和进一步扩大开放进程中的主体作用。建议更加重视和体现各类企业对自贸试验区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需求,鼓励广大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创建自贸试验区。一是在制度设计和规则制定之前要充分尊重、了解各类企业的需求,防止相关制度规范措施的出台不仅不符合企业需求,反而有损企业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让各类企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有利于企业积极参与。三是政策实施和评估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和吸收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作为评估的主要依据和下一步改进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积极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
5、应加强以自贸试验区为主题的各类学习培训和能力建设。大家感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半年之际举办的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与扩大开放为主题的研讨班非常及时,对各层面、各方面增进对自贸试验区的了解很有帮助。在与学员们的交流中,许多学员表示通过培训,更加准确地了解了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度高地的内涵。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各方在理解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和支持。因此建议在适当的时候能够再次举办相同主题的培训班,结合实际不断深化各方面对自贸试验区建设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的认识,以更好地凝聚改革共识。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