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4月21日发布“第10号令”: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4月21日新华网)
盐业体制改革从2003年就已提出。2010年6月,国务院下发意见提出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形成新型食盐供给体制和盐业管理体制。如今四年过去,随着发改委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盐业体制改革之路已然又迈出了坚实一步。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各省物价局规定,食盐的出厂价为每吨300-500元,到了市场的终端时,价格达到每吨2000元以上。若破除垄断,食盐降价应该是铁板钉钉之事。
诚然,每一个国人都希望剥离依附在食盐上的暴利,毕竟家家都有一个盐罐子。然而,关于食盐的问题,真的就是推向市场那么简单吗?在食品安全问题素来为国人所诟病的语境下,且不去论证自由竞争也并不能很好地解决价格问题,单单是食盐的质量如何保障,就足够令人揪心。换言之,大家都为食盐降价而高兴的一个根本前提就是食盐的质量有保障。舍此,价格再低,也无意义。
从历史上看,自汉代起实行的就是盐业专营,至今已延续了两千多年,而私盐远比官盐的历史悠久,即便到如今,每年仍有数以万吨的私盐流入市场。基于此,一旦食盐专营彻底放开,莫说一些正规的企业为了获取价格优势(降低成本)铤而走险,恐怕更多的“杂牌军”加入私盐队伍也不足为奇。这方面已有例证,2004年,广东省就撤销了食盐专卖局,而仅过两年又恢复了这一机构。究其原因,主要是专卖局撤销后市场加碘食盐合格率直线下降。
说白了,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持食盐质量,食盐专营放开不但不能实现帕累托改进,反而可能产生负帕累托效应。这是因为,食盐是一个需求弹性几乎为零的产品,不管价格如何变化,需求量始终存在着——人们找不到食盐的替代品,更不可能不吃食盐。那么,对于这样一个关系整个国民生命健康的民生产品,必须得到有效的保障,长期的食盐专营也证明了国家对食盐的高度重视。
在我看来,若能盐企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更倾向于公益自然更好。也许有人会说盐业公司为了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不可能做雷锋。但事实上,盐业能形成垄断就是政府造成的,要改变因垄断带来的盐价偏高的局面,还得政府担负起更多的责任——让盐企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型,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好地体现民生产品的公益性。因此,“放开”未必是解决问题的良药,要想兼顾食盐的价格和质量,回归食盐的公益性和盐企的社会责任感才是治本之策。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