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殡仪馆选址再难也不能跳过“民意”关

2014年04月16日 07:30   来源:红网     文/晴川

  本月12日,广东化州市丽岗镇及附近部分群众聚集,反对在该镇建设殡仪馆。为了安抚群众情绪,化州市政府已通过当地媒体发布公告,决定停止该项目建设。在化州市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看来,项目的立项过程合理合法,群众之所以反对,一方面是地方群众封建残余思想较重,另一方面则是“有人挑唆”。(4月15日《新京报》)

  我们丝毫不怀疑目前的殡仪馆选址的科学性,也相信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但符合规定并非就可以建。这和PX项目遭遇的窘境一样,不仅有后续环保等问题的担忧,更有人们沉淀数千年的民俗心理这道坎要迈。所以,对于殡仪馆这类特殊项目,符合规定了还要走好程序,尤其不能跳过“民意”这一环。

  但从新闻看,化州市已开建的殡仪馆项目显然存在几个问题:其一,民意征询不够民主,存在缺位之嫌。当初“听证会上群众没异议”,却有那么多人聚集抗议,如果不是百姓刁蛮到出尔反尔不讲诚信,那只能说明,所谓民意是“被代表”的伪民意。其二,征求民意存在欺骗行为。是殡仪馆就是殡仪馆,完全可以开诚布公,广泛征求意见。遮遮掩掩,用建垃圾焚烧场来糊弄百姓,问题的性质就变了。

  不敢将项目透明,明里防百姓闹事,暗里却是对百姓知情权的戏耍。百姓的敦厚隐忍可能会对某些事情上的先斩后奏选择失声,但不是什么事情都如此。如果得寸进尺地冒犯民意,触犯众怒岂能不爆发?带头反对的人到底有多大奸大恶,要随意加之“别有用心的人教唆”之罪名?他之所以能一呼百诺,一说明他没有恶意,维护的是百姓利益,同时也表明,百姓民权意识的觉醒。而这,恰也反证出当初民意不“民”,以及权力的傲慢本色。

  殡仪馆建设一方面因是民心工程而受百姓欢迎,一方面又因涉及民俗心理而遭反对,这是其本身存在的悖论,因而选址难注定是道难题。选址科学合法仅仅是第一步,“尊重民意”更该是秉持的“底线”。民意关未过,岂能强制上马?

  要过民意关,不仅要看我们的解释说服功课做得怎样,看普遍存在的忌讳死亡的心理改造得如何,更要看有没有打消他们内心的担心。比如,百姓最担心的项目本身是否会带来污染?比如,一路吹吹打打的噪声有没有切实措施加以制止?总不能让附近百姓天天生活在悲伤的氛围里。再比如,随着殡仪馆的建成,附近住房价格贬值也是必然的,给百姓造成的损失,是不是有弥补应对之策?等等这些都是人文关怀题中应有之义,这些牵扯一起的利益纠葛,如果统统置之不闻不问,那么,再合理科学的选址又如何称得上是真正的“科学”?

  纾解殡仪馆选址难更要遵从一个原则:尽量选建在偏僻地方,远离居民区。危害小,反对声则必少。这也迫使我们反思一个问题:即城市规划的科学性问题。假如当初殡仪馆预留足够发展空间,即便城镇化快速推进也不至于被蚕食,而扩建也能保证符合相关规定。既满足了现实之需,也顾及了百姓利益诉求,何来重新选址?何来反对之声?这虽只是一个假设,但对城市建设者来说,却不无启迪。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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