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化州市政府13日傍晚通报称,12日,化州市丽岗镇及附近村庄约500多名市民在丽岗镇街聚集,反对在该镇建设殡仪馆,事件中引发周边村民围观。(4月13日中新网)
此事件又有新进展:由于民众有不同意见,该市一名分管民政事务副市长到达现场,宣布市政府停止建设该项目。虽说最后算是息事宁人了,可背后应该引发的思考还远远或许还有很多。
这是继茂名PX事件以后又一起民众大规模街头集聚反对项目上马的行为,不过此次事件与又貌似与前者不同,前者是群众民意被一些“有心之人”“绑架”,加之对PX项目缺乏基本了解,内心充满恐惧害怕,受其怂恿鼓动走上街头表达诉求,后者对拟上项目可谓是十分了解,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会与殡葬馆有交集,这一点谁也无法回避也无法否认,民众为何也会成群结队到街道表达反对之声呢?
据报道,该地政府先前披露的项目并非火葬场,而是垃圾处理项目,或许是考虑到周边居民难以接受,当地政府为了减少项目上马阻力上演了这出“偷天换日”的把戏,欲想先“生米煮成熟饭”,只是谁也没有料想到最后酿成了如此难以收拾的场面,当然最后迫于舆论和民众压力,不得不以停建草草收场,令人哭笑不得。
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决策和公众的消息不对称,政府在立项时候没有充分考虑民众的意见和声音,两者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随着民众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的提高,信息获取方式和渠道极大扩展,加之项目上马就在自己生活范围内,与自己切身利益攸关,不可能不管不问,政府部门妄想通过欺瞒方式上项目可谓异想天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提到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如果政府部门能够保证政务公开透明这样的事件或许不会再次上演。
因此,在涉及民生的工程项目上马前,政府部门要做到相关信息的充分公开,保证和畅通与公众信息沟通渠道,实事求是,建立相应的意见交流平台,充分考虑民意,建立配套机制,及时向公众解释处理项目情况,不搞“一厢情愿”,不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绑架”民意的机会和空间,保证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民生工程真正惠及百姓,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政府部门也会少一些如此尴尬的处境,多一些公众的掌声和拥护。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