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裸官”出路不如查其是否清白

2014年04月15日 10:51   来源:荆楚网   石成松

  3月份,南方某市将多名担任正职的正处级“裸官”撤职,并给其两种选择,一是退休,一是其家人迁回国内。(4月12日 南方人物周刊)

  “裸官”往往利用自己配偶子女全部移居境外的优势,大肆贪腐,一旦出事较易逃脱,实在不能逃脱也能实现“苦了他一个,幸福一家人”的肮脏目标,其结果是给中国和中国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广大公众的意识中,一名官员之所以千方百计成为“裸官”,就是要将贪腐的财产向外进行转移,因此对“裸官”们采取非常措施似乎无可置疑。

  但是,如果“裸官”全部都有问题,那么就没有必要不痛不痒地对其给予退休或者让其家人迁回国内两条出路。假定“裸官”一定是贪腐分子,那么如果他们选择退休,在风平浪静后会再出国和其配偶子女“会师”共同享受贪腐“成果”,如果选择让其家人迁回国内,等于要其接受监控,案发之日指日可待,难以逃脱的结局是其肯定是不愿选择的。给予“裸官”两条出路显然是一个“昏招”,看到“裸官”纪检部门和检察院反贪局马上抓捕就是,岂不干净利落?

  原因是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没有确切的一个“充分必要条件”证明“裸官”100%都是贪官,这只是一个充分非必要条件。例如,《广东党风》分析后得出95%的“裸官”有问题的结论,也就是说可能存在的5%“裸官”没有问题,不能对所有“裸官”一棒子全打死。保护好少数无辜者的权利,才能保障全体公民真正实现自由,打着多数人旗号一棒子打翻一船人的做法只能重演罗兰夫人被押上断头台后悲愤地宣称“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借你的名义”的悲惨结局,从而最终伤害中国整个法治、平等、民主及自由的健康发展。

  看到“裸官”就直接给其给出两条选择,虽然社会公众在心理上满意了,但是那可能存在的5%没问题“裸官”不服,“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也等同被废弃。

  因此,按照“充分非必要条件”必查的法律原则对所有“裸官”进行深入定期“大清查”,对确实属于贪腐分子“95%裸官”严格绳之以法,并追回其家庭成员转移到境外的非法财产;对确实属于没有问题的“裸官”在确保监督到位的前提下,实行人尽其才,以宽阔的胸怀海纳百川!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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