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关系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利益,价格波动幅度过大,使双方饱受“折磨”。为此,动用政府行政有形之手打破农产品价格“周期性怪圈”,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最近,媒体报道黑龙江、山东等省生猪价格“跳水”,每公斤已跌破10元。生猪价格已连跌17周,养殖户遭遇了3年以来最为罕见的价格冰点,不少养殖户又将面临大幅亏损甚至破产的命运。
近十多年来,不仅养殖业如此,种植业也一直被“周期律”所困扰,“谷贱伤农”“菜贵伤民”悲剧重复上演。农产品“卖难、买难”似乎成了我国难以根治的顽疾,严重影响种养殖户和居民生活秩序,已成为市场经济的“毒瘤”。
市场经济对农业生产之作用,在于把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的决定权完全交给种养殖户,让种养殖户根据市场行情、消费需求状况来决定生产,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有效地促进农产品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但现实中,由于我国目前种养殖户分散、自发、盲目性等天然缺陷,相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而且种养殖户受知识、市场信息等因素制约,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对市场判断失误,从而出现生产与需求脱节。
分析最近几次农产品滞销和脱销现象,往往暴露出政府调控的软肋。一方面,当前我国对种养殖业引导仍然乏力,至今没有建立全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平台,无法为种养殖业提供准确生产决策信号;另一方面,仍然缺乏对农产品“逆周期”的平抑措施,使农产品价格大幅涨跌缺乏有效防范屏障。此外,当前流通环节仍然过多,导致交通运输、摊位费、人工费、装卸费等大幅上升,使消费价格降不下来,也使批发商不愿到农产品基地组织更多货源,造成农产品卖不动的局面。
农产品价格关系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利益,价格波动幅度过大,使双方饱受“折磨”,难以摆脱市场弱势地位。为此,保护生产和消费者双方利益,动用政府行政有形之手打破农产品价格“周期性怪圈”,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这需要有关部门引导种养殖户组成农业互助会(社)组织,扩大农产品市场占有份额,提高市场定价主动权和话语权;要重构为农产品服务的商贸部门,组织批发部门直接采购,建立直销平台,引导种养殖户参与流通环节;要建立全国统一市场信息网络,及时向种养殖大户提供准确决策信号,提高生产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价格大起大落;还应及时完善种养殖业补贴政策,设立种养殖补贴基金,在农产品处于销售“疲软期”和价格低迷时进行补贴,确保种养殖户不亏本;还应该把平抑农产品价格纳入民生保障工程,建立重要农产品价格长效保护机制。
市场规律不可违,但我们可以通过各项政策措施,保护中小种养殖户的利益,也就是维护市场的基本稳定,避免大起大落对整个经济的伤害。如此,农产品“周期性怪圈”则可消弭于无形,种养殖户与消费者双方都会无虞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