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危害警示 就要“吓死人”

2014年04月10日 07:29   来源:广州日报   刘效仁

  “吸烟有害健康”,是我国烟草广告和烟盒上很不起眼的警示语。世界卫生组织与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8日在京提出,这几个字几乎未起到警示作用。(2014年4月9日新华网)

  强化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使更多的人认识到烟草的危害,远离烟草,是对公众知情权和健康权的尊重,也是世界控烟的潮流。每天面对烂嘴坏牙、烂肺等“触目惊心”的图片警示,一看就感到可怕和丑陋,想不恶心都难。

  出于利益的考量,我国烟草业在推进警示语建设方面往往采取消极态度。由于我国烟民数量世界第一,烟草市场巨大,利税丰厚,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聚宝盆。如果包装出现巨大改变,导致烟草消费减少、市场萎缩、利税减少,这是烟企甚至是地方政府所不愿看到的。再加上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我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是烟草专卖局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局联合发布的,这样集管理与经营于一身,很难不为利益所缚,直接影响着相关警示的设计与应用推广。2008年世卫组织就给了我国一个“宁要漂亮的烟盒,不要公民的健康”——“烟灰缸奖”,特此“讽刺”我国烟盒上所印的名山大川。

  可见,在烟盒上使用大幅图形健康警示,既事涉国民的健康福祉,亦是履行国际公约的职责所系,不能再消极无为,漠然置之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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