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殡葬服务应纳入保障体系

2014年04月04日 08:11   来源:长江日报   木须虫

  太平间是死者火化入土前的必经之地,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医院和殡仪馆的太平间却发生异化,从宁静之地变质为“扒活人一层皮,发死人身上财”的圈钱宰人之地。“要看最后一眼,先交2万元押金”、“不买贵的,就是不孝”,种种乱象背后,凸显政府的监管漏洞和基本公共服务缺位。(4月3日《新京报》)

  殡葬服务乱象由来已久,原因在于:一者基本公共服务的缺位,只能依靠社会化服务来填补,由于讳死的行业特点,极易于沦为少数人把持的特区,甚至是牟取暴利的手段。二者亲属被风俗与道德所裹挟,人死为大,风光操办满足异位的“孝”的心理,失却了对圈钱宰人的议价功能,明知不合理也只有咬牙让人宰一刀。

  殡葬服务乱象是社会转型必然的产物,人口城市化加快,亲友互助式殡葬服务已然式微,刚性的需求转向市场释放。然而,由于殡葬服务行业的特殊性,难以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基本民生不免受损。基于此,将殡葬服务纳入到公共服务中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

  而问题的难点则在基本殡葬服务怎么提供,如何发挥价格的导向作用?不少地方都曾对殡葬服务的许多项目实施了政府定价,同时对一些特殊人群实行了减免服务,试图通过规范社会服务来弥补公共服务的不足。然而,效果并不明显。之所以如此,问题就出在了民政部门既做了相关服务的组织者,也做了监管者,角色的交叠,反而让他们坐在了商家的板凳上。

  其实,基本殡葬服务并不意味着一定需要免费,而在于如何合理发挥服务的议价功能,更好地实现供需对接。在现行的保障体系中,丧葬费是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一个选项,随着保障的完善还将实现人群的全覆盖。

  首先,将居民死亡后的基本殡葬服务的购买,由亲属买单变成了机构买单,形成三方机制,相互制约;其次,民政相关机构成为了纯粹的服务供给者或者组织者,公共财政只需要在共性的基础投入给予保障;第三,基本殡葬服务建立在普适性的需求上,对服务的项目与标准进行打包,并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有助于防止大操大办,促移风易俗,把居民从盲目的攀比中解放出来。可见,基本殡葬服务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打通与公共服务“最后一米”的通道。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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