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老百姓和公务员同在一个餐厅吃饭,一荤两素6元套餐就能吃饱,记者看到,机关食堂的长队里见不到公务员,倒不乏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邵航涛告诉记者,自2011年昆明市市级机关陆续搬往远离市区的呈贡新区以来,昆明市级机关食堂就开始向社会开放,“让老百姓和公务员坐在同一个餐厅吃饭,也是群众路线的体现嘛。”邵航涛说。(据3月27日《人民日报》)。
提起政府部门的机关食堂,给人的印象就是饭菜品种多,且“物美价廉”,相比起外面的经营性餐馆,可能“亏”的本都裹不住,事实上很多机关食堂本身也就是机关工作人员的“大厨房”,性质本就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出现“亏损”也自然由政府补贴,而食堂对机关人员的就餐收费多半属于“象征性”,正因为如此,普通市民群众总把能到机关食堂就餐或是买到菜肴食品引以为傲,进而联想到机关食堂本身就是公职人员专享的一种“特权”,轻易是不可能对社会开放的。
昆明机关食堂向社会开放,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说是“走群众路线的体现”,倒不如说是政府管控和环境所“逼”的产物,首先是机关事务管理局对饭菜价格的控制比较严,要求这些机关食堂不仅要做到“色味香”,还必须执行“一荤两素6元,两荤两素8元,三荤两素10元”这样的“定价”。其次是食堂交给了社会承包,为了让承包者有盈利,不得不让承包者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来实现“薄利多销”;同时,还允许食堂通过向社会提供订餐服务来增加盈利,事实上这样的机关食堂,从性质上已经不算是由政府兜底,专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的“机关食堂”,充其量只能算是经济实惠的“大众餐厅”。
由政府财政“兜底”的机关食堂,不仅长期以来成为机关工作人员所专享的“特殊福利”,其存在的合理性也不断受到公众质疑,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大力倡导厉行节约的精神指导下,包括北京一些部委办机关食堂也都开始向周围市民群众开放,使得很多普通百姓也能走进机关食堂和公务员们“共进午餐”。服务对象的陡增,让食堂从“薄利多销”中获得少许利润,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也让机关食堂减少了不少“特权”味道,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确实都是一种进步。
但是,机关食堂的这种对外开放,很难具有可持续性,而且机关食堂存在的本身就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有机关食堂存在的一天,在百姓群众心目中,这种“特权”意味很浓的不合理性就一天难以消除。而且,机关食堂对百姓群众开放,看似与群众“同桌吃饭”,是“走群众路线”,但实际上却让就餐的百姓群众深切体会到官民之间的权利差距,萌生对权力的畸形崇拜意识。同时,从昆明几家机关食堂对外开放的情况看,由于消费者流量的陡增,延长了机关人员就餐的排队时间,使得一些公务员对排队就餐影响休息时间颇有微词,而“机关食堂”眼前的价格低廉,主要在于房屋租金和批量采购等经营成本低,依靠“薄利多销”方能稍有盈余,一旦成本有波动就难以为继。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机关食堂尽管向社会开放,显然都属于“应景之作”,既没有持续下去的基础,似乎也根本就没打算“天长地久”。
显然,与其让机关食堂向社会开放,不如彻底取消机关食堂,将机关食堂交给市场,成为公务员与普通百姓群众正常工作日期间的“大众餐厅”,把具有浓郁特权意味的“机关食堂”丢进历史,从细节上做到“政府归政府、市场归市场”。其实,没有机关食堂的机关,让公务员同百姓群众一起在“大众餐厅”同桌就餐,则才是真正在走群众路线。说到底,百姓群众不奢望与公务员群体分享“特权”,而是权利面前相互平等。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