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一条帖子500元至2000元不等,每月结一次账,直接通过网上银行转钱……公关公司主动出击搜寻政府、企业负面信息后,再通过相关网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删帖,并支付一定费用。在此过程中,多位网站管理人员、传媒公司负责人、公安民警先后落网。(3月26日《新京报》)
北京警方捣毁一个恶意删帖的非法组织,抓获数名“删帖高手”,特别是个别网警参与其中,令人震惊。事实上,所谓的“删帖公司”,并非是什么新鲜事物,而是中国互联网迅猛发展之后的一种“衍生品”。随着“纯真年代”的逝去,互联网变身为“丛林时代”,各种网站林立,良莠不齐,删帖公司这朵“恶之花”,更是显得妖艳迷人。特别是,当互联网的舆论场,成为各方利益的博弈场,一旦涉及利益纠葛,一些单位和个人,包括商家、甚至个别官员,都有可能成为有偿删帖的幕后推手。
有偿删帖,说穿了就是操纵网媒和舆论,受负面新闻围困的单位或个人,拿钱“消灾”,推动网络舆论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删除网帖负面信息的做法,与被曝光者恶意收购报纸如出一辙,实质就是操纵舆论,封堵言路。殊不知,有偿删帖,不仅损害了网络媒体的正当权益,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影响度和公信力,也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破坏了公共舆论环境。特别是,删除涉及打击“假冒伪劣”和消费维权等信息,使那些不法商家得以规避管理风险、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监督权。
然而,既然删帖公司是一个非法组织,既然有偿删帖是一种违法行为,就应该像北京警方一样,进行重点打击。可见,斩断删帖公司幕后黑手,铲除恶意删帖的现实土壤,本身就是在维护媒体和公众的信息权、监督权和管理权。更何况,禁止和杜绝恶意删帖的违法行为,也是打击网络犯罪的题中之义。
因此,首先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制度,建立网站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严格规范网站的运营流程、删帖手续和责任权限,依法约束网络公司的经营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直至关闭网站或网络公司。同时,应建立规范的网络行业管理协会,加强网站内部的自律与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防止网站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和个人的违法工具。特别是,应强化相关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删帖者和背后“买家”的法律责任,消除恶意删帖的负面作用和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