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改革 将为市场带来生机

2014年03月24日 11:30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周末,证监会就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的相关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根据前期新股发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做出一定改进,迈出了此轮新股发行重启以来坚实的第二步。自今年重启新股发行以来,各项措施不仅得到了投资者积极的评价,证监会在发行过程中强化过程监管和事后问责的导向也被广泛认可。

  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未来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的基调,资本市场的改革就需要在不断的试错过程中推进。面对前期出现的一些问题,管理层及时做出反应,在老股转让制度、规范网下询价和定价行为、满足中小投资者认购需求、强化配售行为监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进一步完善。此外,对于创业板公司的上市条件也进一步放宽。无疑,这样的改进将完善市场秩序,有利形成合理定价,同时将为资本市场运行提供一个有效的制度保障。

  证监会及时对于市场反馈做出修正和完善,上周末公布的相关对策也各个击中要害。第一,对于老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新的意见稿要求适度放宽超募限制,从严募集资金合理性的信息披露,对老股转让数量做出限制。第二,针对网下询价和定价的不合理行为,进一步规范网下询价行为,规定网下询价应持有不低于1000万元市值非限售股票,以保证定价者成为真正的利益攸关方。同时,对于定价不合理者,设立黑名单制度,未来将成为认购限制对象。第三,针对中小投资者网上中签率较低的情况,本次修改意见稿做出微调,增加了网下向网上的回拨力度,对于有效认购额度超过150倍的,网下配售保留数量占比不超过配售总额的10%。通过这种微调,能够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与多年来“同股同权”的改革思路是一致的。此外,对于承销投行向关联方配售的行为,新办法加强了规范性要求,增加禁止配售关联方,禁止主承销商向与其有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机构或个人配售。这一点在未来的过程监管中可以拭目以待。只有更加严格的执行和处置,才能够将新的改革办法落到实处。

  总的来看,本次改革对于原有的问题对症下药,及时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回应,纠正了此前少部分投资者恶意利用规则的极端行为。在未来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过程中,相信仍不排除根据新的情况,再度出台一些更新改进措施的可能性,但投资人应该有信心,随着制度的日趋完善,中国股市价值投资的春天已然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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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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