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需有法可依更需执法必严

2014年02月28日 14:11   来源:荆楚网   苏宜

  3月1日起,深圳将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执法部门将从原来的1个,扩展到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由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等8个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控烟条例》者将处以50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据深圳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将是全国最严格的控烟条例。(2月27日《新快报》)

  国家卫计委的报告显示,我国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超过100万。公共场所吸烟,可能损害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控烟,早已是刻不容缓的生死抉择。对于控烟,人们期待法律给予更有力的“把关”,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有效遏制烟草泛滥的趋势,深圳出台全国最严格的控烟条例,自然承载了厚重的民意期待。

  然而,有法可依并不能完全保障我们今后就能避免受到二手烟的伤害。过去,深圳也有控烟条例,但由于缺乏操作性,14年没有开出一张罚单。无独有偶,国内广州、温州、青岛等城市都出台了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规定,但都陷入了从未开出罚单的尴尬。众多城市的控烟条例在执行上往往放了空炮、流于形式。深圳制订了全国最严格的控烟条例,这只是控烟的第一步,关键在于落实。

  从全国最严格的控烟条例内容看,考虑已经足够周密,对吸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都做了明确的界定。但总体上依然相对“宏观”,依旧欠缺一定的可操作性,因此,具体执行时,要进一步创新机制,细化措施。一是建立专门的控烟执法力量,行使控烟条例的执法权。这也是国外一些国家严格控烟的经验所在,法国有逾17万名“香烟警察”在公共场所巡逻,有效遏制了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需要增加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可以考虑将控烟执法的权力分解至现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借助现有网络执法;二是针对一些人拒不履行违法后果的行为,可以尝试将控烟执法结果与个人信用相联接,与违法者的出行、购房、买车等日常生活相关,增加控烟执法的威慑;三是发起控烟“全民战争”,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让所有人都参与到控烟中来,鼓励群众对于在公共场所抽烟者进行举报,鼓励群众对抽烟者进行“歧视”。

  出台全国最严格的控烟条例,让我们看到了深圳控烟的决心。但是,好的法律、法规怎样落到实处,更让人关心。深圳如何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真正做到执法必严,切实增强控烟的有效性,我们充满期待。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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