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峰:连发N条微博炮轰国土局 任志强这一次真错了

2014年02月15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王振峰认为,政府要“为民服务、为市场服务”,要提高行政效能,这话没有错,但说话不能错置概念,发“炮”切勿私心太多。“为民服务”不是“为一民服务”,“为市场服务”也绝不是“为一人、一企服务”。假如有人通过自己在舆论场上的影响力,不管有理无理“唯我独尊”,那么我们天天探讨的所谓“市场原则”又该如何来践行? 

任志强

图片来源:东方IC

  近日,北京丰台、顺义60.8亿拍出两宗宅地。任志强在12日发微博,批评市国土局坚持不认经公证的身份证复印件,导致华远无缘报名参加土地竞买。他称,政府应改掉不为民服务、不为市场服务、不为社会创造条件提供高质高效服务的恶习。(214新京报》) 

  对于任志强无缘入场参加土地竞拍,连发五条微博之事,北京市国土局有关人士回应称,出让文件早已发出,有关规定明确。竞地现场有开发商也表示,华远地产及任志强起码有疏忽,不能说完全没有责任。 

  针对此事,任志强主要将矛头集中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中的竞买人资格认定环节上。事前,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中就明确:有意参加土地竞买的,须在申请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包括“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应该说,规定是很清楚明了的。同样参与竞价的龙湖地产保利、鲁能、万科等企业也是依照这一程序参与竞价拿地的。假如竞地现场的国土局人员对任志强及华远来个“特事特办”,接受任志强先生自己认为“可行的”资料(请公证处公证了的身份证复印件),那么任志强会不会也连发几条微博,表扬政府为民服务、为市场服务、为社会创造条件提供高质高效服务呢? 

  政府要“为民服务、为市场服务”,要提高行政效能,这话没有错,但说话不能错置概念,发“炮”切勿私心太多。“为民服务”不是“为一民服务”,“为市场服务”也绝不是“为一人、一企服务”。假如有人通过自己在舆论场上的影响力,不管有理无理“唯我独尊”,那么我们天天探讨的所谓“市场原则”又该如何来践行? 

  2002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从此,“招拍挂”方式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成为土地出让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这些年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也针对该规定,出台了相应的暂行性法规。其中,对招标拍卖挂牌公告里的“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等公告事项都做了一些明确要求。这当中,竞买人的身份证明无疑是重要事项。保利、鲁能、万科等地产业内翘首,都能按相关规定成功参与竞买,为何唯独华远“漏看”这方面的公示规定。 

  我想,任志强先生及华远的高管,该好好考虑一下他们的企业管理水平了。起码,对重要“细节”的忽视,或者是“漠视”,问题很严重。有的“疏忽”在公司经营运作中是可以原谅的,但有的“疏忽”恐怕是不能原谅的。 

  试想,假如对华远和任志强加以特色“关照”,那么对于其他竞买人又是否公平、公正呢?如果无视自己做出的原则性规定,国土部门是不是有玩忽“职守”之嫌?地方政府遵循市场公平原则不能光挂在嘴上喊,而要体现在制度、机制的制订和执行上。在这个问题上,国土部门没有因“名人”光辉而放弃原则,值得“点赞”。假如任先生能体认到这一点而就此发微博称好,我们也会给任先生一个“赞”的。 

  当然,土地招拍挂的相关制度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有关部门也应该提高公共管理职能水平,使相关的法规及制度更简化、更明确,大力提升服务品质。特别是在要素资源配置的环节上,更应充分体现“市场决定”的原则,防止和惩治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中国经济网网友 王振峰)


  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正式开放网友投稿,原创经济时评可发至cepl#mail.ce.cn(#改为@)。详见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评论:郭建波输任志强 履行长安街裸奔赌约也是"伪专家"

     陈光标钓鱼岛广告与任志强房价暴涨,"高调"也分好坏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