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会养老支起空巢老人的晚年幸福

2014年01月24日 07:31   来源:红网   文/肖纲领

  独居老人之伤。家住福建省台江区的马老,因其独生女出国打工而多年独居,自近日摔倒后,老人放飞了相伴10多年的小鸟,后躺在床上4天没吃没喝。21日,老人的外甥女通过和社区居民及警方的通力合作,才将老人送往医院抢救,其轻度中风和肾功能不全病症得以缓解,暂无生命危险。(1月23日《东南快报》)

  “马老风波”是我国广大独居老人生活困境的一面镜子。在人口老龄化和计划生育的大背景下,当前我国的独居老人数量巨大。2013年2月,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披露: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估计达2.02亿人,“空巢老人”数量将突破1亿人;2012年我国失独家庭约100万个,且正以每年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老年人口增加,子女数量偏少,子女外出务工,独生子女死亡等是我国独居老人安享晚年的现实障碍。在这些情形下,“社会养老”应成为我国独居老人养老的极佳选择,且应该常态化。

  国外社会养老的模式有多种。在国外,典型的福利国家芬兰,其养老采取社会福利中心进家庭的模式,以区为单位,老人在家享受社会福利中心的养老服务,如老人个人卫生、饮食、营养摄取,甚至有银行、邮政等服务。而美国养老模式的特点则是“社区养老”,其形式灵活多样,包括全托、日托、互助养老、上门服务,除了“互助养老”是老人相互帮助外,社会机构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而我国社会养老不够常态化,使独居老人没有养老保障。我国有不少地区设有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由老人入住其中。但存在较多问题:一是社会养老的观念还未形成,尤其是老年人的社会养老观念有待提高,以马老为例,他担心去养老院会被人认为是子女不孝,给家人亲戚丢面子,因此不去养老院。二是国家的养老政策在执行中打了折扣,政策资金不到位,甚至被一些机构拦截挪用;三是部分独居老人的子女不愿养老或不愿意出较高的养老费,而选择让老人在家独居;四是已有的养老院等机构缺乏资金,建设不成规模,基础设施难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五是缺乏上门服务式的社会服务机构,亟待市场开拓。

  因此,要解决独居老人养老问题,可以借鉴国外社会养老模式,实现我国社会养老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首先,国家要广泛宣传社会养老的优势所在,提高人们尤其是老年人的公共养老服务观念,并加大对已有的养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的财政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其次,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上门服务式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建立与发展,实现社会养老模式的多元化。再次,要出台一定的政策法规,规定那些家有独居老人的子女选择回家照顾老人或是选择一定的公共服务机构进行养老,制定相应违规惩处措施;对那些失独老人,则可由政府承担社会养老费用。最后,要加强各类公共养老服务机构的制度化、规模化建设,提高它们的养老服务水平,让老人感受温暖与和谐。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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