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广告伤害小学生身心健康?

2014年01月16日 07:13   来源:红网   于涛

  林志玲美不美?当然美啊,她可是众多成年男性心目中的女神。但是如果说,她让一个小学生为其“神魂颠倒”,忍不住地“自渎”起来,你信不信?

  靖江一个小学生因林志玲性感广告让他无心学习,给他造成了身心的伤害,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忍不住地写电邮向市长大人求助。真是没想到啊,志玲的“美”有如此的效力,居然让小学生对其“欲罢不能”。

  难道志玲太“不守道德”,“坦胸露乳”色诱小学生下水?绝不是这么回事!“乳”虽然露了,但是是在道德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呈露。市长的回信也明确无误地回答:广告无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没有淫秽信息。

  那么,这件事只是小学生的“一场闹剧”了,大家完全可以哈哈一笑了之?也不尽然,其实它反映了一个过分早熟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之所以说他过分早熟,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生理上,一个13岁以下的孩子,居然能对一个广告模特的胸部所迷恋,可见其情商到了何种程度;在心理上,他也比同龄人成熟的太多了,举一例即可证明:“自渎”这个词,相信很多成年人也不明白其含义吧!?

  近年来人们一直呼吁要关注孩子的性教育,其实多半是在一个保护自己的层面上展开的,往往忽视了一部分过分早熟孩子的“性欲望”。在家长、老师眼里这些孩子跟普通孩子一样,认为在他们这个年纪(初中以下)不知道什么是性也不可能对性感兴趣的。

  其实,这种观念已经陈腐了。社会变化太快了,一些四五岁的孩子手机、电脑玩得很好了,他们对外界信息地接触已经不是仅仅地来源于周围人所筑起的“绿坝”,还有来自网络的冲击,无意之间他们就会进入一个成年人不想让他们知道的“世界”。在那里,他们得道了与他们实际年龄不相符的“知识”,再加上生理上的急遽成长,很容易陷入一种矛盾状态中。像这名小学生似的:自己的行为想法让他羞于向家长、老师提起,这种困惑又需要排解,所以只好向市长求助。

  但是外人,很多时候都是“按章办事”,很难也无义务去排解一个孩子内心的苦闷。这时候就需要家长、老师们现身了,他们应该细心地观察孩子日常生活中有无异常反应,及时地介入,与孩子交心,倾听他们的困惑。同时,政府社会也应该重视孩子的心理问题,多建一些免费性的少年心理咨询室,让孩子们的一些难以对家长、老师出口的话可以找到一个“陌生人”倾诉,打开心结,从此不会再见林志玲迷人的身体而“脸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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