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本科变专科”终须法律解决

2014年01月02日 07:35   来源:光明日报   胡乐乐

  最近这几天,首都师范大学70名学生“本科变专科”事件在社会和网络上持续“发酵”,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据《光明日报》报道,首师大校方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对于合作办学方北京东方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招生宣传“不知情”,而公司方则对此并不认同。首师大表示,与学生一样,学校也是受害方,将通过起诉,依法追究该公司的有关责任。

  虽然孰是孰非,真相如何,还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但客观而言,此事其实是大学与公司合作办学引起的纠纷。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纠纷属民事案件,合作办学的双方签有协议,亦即民事合同。学生有当时的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这些也是民事合同。因此,当出现纠纷时,三方就应该根据合同和事实协商,如若协商不成,则应该通过法庭,用法律解决。

  此事件再次凸显了一些高校与校外机构合作办学的乱象。早在2005年,《中国青年报》就以《本科突然变专科——中国防卫科技学院捣的什么鬼》为题,深度报道过这类问题。通过网络搜索“本科变专科”,我们能够发现类似的学校还有很多,甚至包括某些国家重点大学。事情的核心都是打着“本科”的幌子,大肆招生敛财,结果由于无法给学生兑现承诺而引发纠纷。

  客观而言,对于这样的事情,一方面需要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的力度,另一方面则需要受害者有法律维权的意识。应该说,“本科变专科”的事情近年来之所以屡有发生,固有教育监管不周密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许多受害者往往忍气吞声,鲜有起诉,结果让欺诈招生方没有得到“倾家荡产”与“牢狱之灾”的严厉惩罚。按理说,通过诉诸法律,一方面能够切实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能够有力地震慑欺诈招生方。相反,正因为鲜有走法律渠道的情况发生,也使得现在类似问题的解决都难以找到范例。

  所以我们非常乐见首都师范大学将起诉北京东方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我们相信,通过客观、公正的法律渠道,迷雾重重下的事件真相一定能够得到客观揭示和如实还原,责任到底是谁的也将能够得到确切认定。可以想见,一旦该案真相大白,并依法惩处了有关责任方和责任人,必将能为遏制“本科变专科”的乱象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能为其他类似案件的受害者提供一个可资参考的重要案例。

  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律渠道尽快厘清谁是谁非,才能为真正“受害”的学生找到明确的责任方,亦即维权的对象。本来,整肃合作办学乱象的最终目的,就是不让学生们的合法权益在双方的口水战里被漠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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