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2013年12月27日 09:15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评论员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旗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追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阐明了这条道路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和方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就要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新要求的认识,更好地发展人民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适应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就要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保证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都不能偏废。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要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就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要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领导人民制定、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领导干部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各级干部务必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必须秉公用权,保证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愈发展。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旗帜,让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就能让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出来,使我们的道路越走越宽、越走越稳。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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