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首批核准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去行政化倾向明显。有关专家表示,“去行政化”改革多年,副部级高校未减一所。“逐步”二字意味着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革注定是一场“障碍赛”而不是“百米冲刺”。(12月1日《新京报》)
高校去行政化必然是一场攻坚战。我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中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者,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章程”。可是,大学章程在实际运行中遭遇了现实的尴尬:大部分高校实际上没有章程,有章程的在制定后也被束之高阁无人过问,仅有制定者才熟知其中条款。就拿笔者来说,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也只是通过论文和新闻了解大学章程,对其中师生的权利和义务却知之甚少。很多高校的教师也都如此,这使得大学章程难免沦为一纸空文的命运。
高校去行政化若想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我认为,大学章程的最终落脚点应该在人身上。而教师和学生是学校中最重要的群体,大学章程应该体现出他们的理念和追求,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大学宪章”。而这一点,却是目前的宪章所缺失的,因为行政不会愿意主动自愿放权。
首先,要让教师和学生充分了解章程的实际价值和独特理念,进而成为师生共同的人生准则,这样教师和学生才能依据大学章程保护权利、履行义务。其次,在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时,要让教师和学生充分参与,这样才能使宪章摆脱空洞的口号和僵化的条文,成为高校、教师和学生的重要理念,也就是“大学宪章”。最后,必须运用教授治校和学生自治制度来保障教师的学术自由和学生的合理化诉求。
不可否认,大学行政化从日常管理到教育教学都有所渗透,比如教师除了院系的统一领导,还得接受教务部门和人事部门的考核。不少高校教务处为了标准化管理考核,教案按照统一格式书写,教学计划也不能变更,否则就是教学事故。教师上课时,检查督导人员任意进入教室对教师上课指手画脚,人事部门对教师职称评定说一不二的话语权,教师和学生成为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在这样的氛围下,仅靠一纸章程对部分行政权力简单限制,还不能改变现状。
大学的本质在于对知识的追求和真理的渴望,而高校的行政化却制约了学校的这种诉求。只有给学校充分的自主,弱化行政部门的权力,保障教师的学术自由,维护学生表的合理诉求,才能真正使大学章程变身成为大学宪章。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