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年来,相对于地级市和省会城市的迅猛扩张,我国县城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县城,无论是发展速度还是经济的牵引强度都显得滞后。读者来信版关注城镇化问题,今天选登几位县(市)长关于推进县城建设的心得体会,既有困惑和苦恼,也有对策和建议,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做大县城的愿望“很迫切”,也说明真正做强县城“不容易”。
县城为何“长”不大?有人把它归咎于“市管县”体制。在改革开放初期,这种体制曾一度发挥了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改革深入,特别是城市化明显提速,“市管县”体制消极因素逐渐增多,弊端逐渐显现。一是地级市大量侵夺挤占下辖县的财政、土地等资源,形成了“市刮县”现象。二是增加管理层级和成本,同时也降低了行政效率。因此,“省直管县”的改革呼声日益高涨。
我国2800多个县和县级市(区),东西差异巨大。历史上,县是本着“骑马坐轿,一天就到”的农业时代管理模式划定的,随着现代交通体系的形成,许多县城不再是交通节点,自然就失去了发展机会。大部分农业县的县城就是一个集镇,没有能力形成产业集聚和吸附农村剩余劳动力。改革开放后,农民工用脚投票,越过县城直接到了东部沿海和大城市。此外,很多农民恋家顾土,即使生活差一些,也无动力向城里迁。综观这些因素,县域经济的差异是导致县城之间发展水平反差巨大的根本原因。
县域强,则国家富。县城是农村城镇中的“龙头”,是离农民“心理距离最近”的现代文明聚集地。推进新型城镇化,一个重要切入点是做强做大县城(中心镇)。也就是说,要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发展成为中小城市。我国大部分县城在县域范围内具有主导性优势,做大县城,推进县域城镇化大有可为。县城可以在农村和大中城市之间实现功能互补、互相促进,在大中小城市等级体系中可发挥“分洪”和“蓄水”的功能。把县城建设成有吸引力的中小城市,既有利于避免过分分散的城镇化造成的土地浪费、污染难以治理的“农村病”,也能避免过度发展大城市造成的“城市病”。
城镇化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不能脱离实际“人为造城”。一些地方政府推进城镇化、做大县城的决心很大,但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是做大县城绝不是“摊大饼”、造新城,而是首先要有产业支撑;二是做大县城不是单纯的人口规模扩大,而是首先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前者解决“乐业”的问题,后者解决“安居”的问题。如果县城真正成为区域内人们的“安居乐业”之所,何愁规模不大,何愁人气不旺?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