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半年多,由于对新型城镇化的理解出现偏差,各种五花八门的说法、做法加速蔓延。全国酝酿设市、设区的县有上百个,仅广东、贵州、云南和陕西4个省就有60多个县提出撤县设市、设区。我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政绩冲动,与加大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的战略意图背道而驰。其中的胡作非为如不明令禁止,耽误了发展不说,还会严重冲击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安全是社会安全的基础。一窝蜂撤县设市、设区,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除了盯着农民的土地,抠土地财政,已经没有心思搞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信息化了。今年上半年,我在山东、河北和广西等地了解到一些实际情况,感觉并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搞行政造城。有一个地级市,把城镇化指标逐级分解到县、区、乡镇,弄得官不聊生,民不聊生,怨声四起。“撤县设区”把权力上收到地级市,“撤县改市”在名分上有了升格,这种翻烧饼的做法,实际上是在挑战最为敏感的社会安定底线。
新型城镇化的大方向是盘活三农全局、引领四化同步和统筹五位一体,但很多人对全局缺乏常识性判断,仍在大兴造城运动,借新城之名,行夺地、争地和占地之实,抬高房价和地价。我非常担忧的是,如果不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障碍,如果不能实现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相互叠加的复合转型,新型城镇化就会演变成为一场灾难。这种情景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城市买不起房、找不到工作、享受不了公共服务,想回农村又回不去。土地上长出的是一座座高楼,他们在不安中生活,不知道出路在哪里。
公共资源向县城和小城镇转移。从我这些年跟踪调研的情况看,农民有权作出进城还是留村的选择。如果进城,要有相应的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现有农民工2.62亿人。按每年转移1000多万人考虑,这是一个特别艰巨而复杂的任务。他们的父母、妻子和儿女是不是同时转移,没有人进行这方面的专项研究,更谈不上拿出具体的办法和措施。有的大城市搞所谓积分制,看税收贡献等等,本质上是嫌贫爱富。对那些选择进城的农民,也要为他和他的家人设立3~5年的过渡期,保留他们在农村的土地,便于平稳完成起步阶段的过渡。
现在,农村空心化严重,青壮年农民都不愿意留在农村。都不种地谁来养活中国?都不当农民谁来保证粮食安全?建议给县城和小城镇30年培育期,让有条件的农村就地城镇化,农民就近市民化,在户籍、医疗、教育和就业等生活生产方式上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待遇,实现共同富裕。
最近10年,很多地方政府都在喊土地指标不够用,认为这是他们目前最难做的工作,也是他们与农民之间最尖锐的矛盾。其实这种想法反映出执政本领短缺,仍然是要地不要人的惯性思维。今天搞新型城镇化,就是要面对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在农村没有土地,在城市贡献的是自己青壮年时期的劳动力。城市所需要的,不是一个个完整的人,而仅仅是每一位农民兄弟苦脏累工种的劳动付出。
新型城镇化必须面对这样一个现实,这件事如果一拖再拖,搞不好就会演变为历史上的“流民”问题。事实上,每一位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在县城和小城镇大约为5万元,在地级城市大约为10万元,在大城市大约为20万元。这个成本,并没有超出中央和地方财力的承受范围。中央一定要下决心,带头动刀子割肉。
早在1997年,国务院就作出暂停审批县改市的决定,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当时很多地方盲目追求县改市,冲击了以县制为主要特色的传统行政管理系统,造成很多县级市出现“虚假城市化”弊病。比如,市区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城郊比例失调,城乡概念模糊等等。现在,这些老毛病又发作了,简单地把县一撤了之,搞硬生生的“拉郎配”,甚至让农民“被上楼”,实际上背离了新型城镇化的初衷。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新型城镇化研究小组负责人)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