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主体同台竞技 大家受益

2013年11月25日 10:49   来源:人民日报   曲哲涵

  ■以改革增强“市场之手”的决定性作用,让每家企业的价值得到公允评价,让每个人的经济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明确“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得到各方热烈响应。建立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消除经济领域的隐形壁垒,也是打破利益固化的题中之义。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在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共同利益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一些领域,国有企业凭借对资源的独占、对市场的垄断,以及对价格的掌控,获取了超额利润。不管宏观经济冷暖,不论经营水平优劣,不问兄弟行业生死,国企总是饿不着,有“面包”吃。然而,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优越”,是以降低经济发展总效率为代价的,国企倚重特殊照顾必然滋生惰性,而在“巨人方阵”夹缝中艰难前行的民企却常被扼杀创造性;普通百姓面对垄断价格、傲慢服务无可奈何,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都被打压,经济内生动力不足。

  经济生态的失常,还导致社会结构的失衡。人们的观念中,国企似乎高人一等——大公司花钱不手软,楼豪华、车气派;高管们年薪不少,职务消费不限,出入规格不低;垄断行业国企的员工收入数倍于社会平均值,车子、房子亦享受高额补贴。此外,只要能在国企担任个一官半职,就拥有了加入某些社会“圈子”的资本,就有望铺平自己“向上流”的路,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的“非常通道”……

  各类经济主体遭遇的不平等对待,阻滞经济发展的脚步,也成为许多社会问题的一大根源。

  此次《决定》宣示的改革举措,从市场准入到价格形成机制,都突出强调“公平”原则,明确非负面清单,各类主体即可平等进入,同时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的价格开放,以及教育医疗、金融文化等领域的对外开放,等等。可以想象,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充分的竞争将令商品与服务如流水般充盈而富有生机,以往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洼地”、“角落”会被填平;以往造成畸高价格的垄断堤坝会被冲破,形成新的价格水平线;以往没有话语权的消费者可自主选择优质商品和服务;国企高管的领导力也要接受市场的估值与取舍,不可不作为;“门第不重要,能力才关键”,“草根”也能获得社会尊重,有机会施展拳脚……

  在改革的过程中,一部分人将面临“既得利益”的损失。变革骤至,某些舒服惯了的垄断行业职工,难免心生抵触。可是,改革的对象,也是改革的受益者——电力行业的员工,不也是电信行业的消费者吗?唯有以改革增强“市场之手”的决定性作用,才能确保每一家企业的价值得到最公允的评价,每一个人的经济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

  让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改革,不会一帆风顺,但有经济转型的迫切需要,有百姓利益的急切诉求,这样的改革必须大力推进,并且一定会赢得人民的掌声。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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