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长福:扶持农业合作社应不遗余力

2013年11月22日 10:56   来源:经济日报   

  现在,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从种到收、从加工到销售,农业经营链条上的所有环节,几乎都有合作社参与。许多地方因为有了合作社的存在,不仅提高了种地收入,更改变了农业生产格局,使现代农业的脚步明显快了起来。不过,整体上看,我国农民合作社还处于相对散小弱的状态,相对于农业农村农民寄予的期望,还有明显距离。因此,如何尽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成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道现实课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就对解答课题给出了基本要求和方向,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国起步较晚。从上世纪80年代四川郫县产生国内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到2007年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开始步入加速发展阶段。经过方方面面的努力,这些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已明显增强。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先天不足的缺陷,一是缺乏专业人才,基本靠本地本村的“能人”、大户牵头;二是缺乏资金,因为没有专门的资金渠道,许多合作社靠农民出资滚动发展,步子较慢。

  针对这些困难,各地在支持手段上采取了很多办法,有的在税收减免上也力所能及地给予帮助。不过总体上看,农民合作社对资金、对人才的渴望还是不能解决。出现这种现象,既有认识上的原因,比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地方财政的贡献远不如招商引资来得快,导致一些地方不愿真金白银地对合作社投入,也与具体扶持政策措施的不具体、不到位有关,有的地方就表示,即使想扶持合作社,但没有明确的政策细则,有资金也进不到合作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这就抓住了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核心环节。目前许多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已经覆盖全村,有的甚至覆盖周边十里八乡,但由于合作社并非行政组织,一些项目扶持资金依然只能像撒胡椒面似的由村委会分散到各家各户,难以解决问题。湖南有一家棉花专业合作社一直靠自身的力量进行棉田规模化整治,进展很慢。合作社理事长说,如果把一些农田建设费用以项目形式投给合作社,这些年下来,当地的棉花早就可以规模化种植了。

  在金融扶持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通常,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规模较小,资金实力差,尽管在市场经济的不断熏陶下,合作社普遍注重信用、诚信较好,但大多数合作社还是贷款难。农产品季节性很强,几天时间没有钱收、没有钱加工产品、没有钱运输,就会有变化,造成损失,一些合作社发展不起来就在于此。现在可以开展信用合作,无疑让合作社发展的资金渠道更加宽敞。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一件大事,既关系到当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也关系到“三农”长远发展。因此,如何扎扎实实地进行扶持,还需要各地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努力探索,大胆扶持,放手扶持。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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