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也需要“我的地盘我做主”

2013年11月20日 07:36   来源:广州日报   周 云

  63岁的侯宜中,退休前曾担任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为举报扬州化工园企业污染和环保违法违规,连续8年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他反映的情况和建议,得到了上级领导和部门的重视,解决了一些问题,但问题依然存在。

  退休前身为专门负责环保工作的政府部门的领导,属地内有污染企业,直接整治不就行了,怎么还要举报呢?原来扬州化工园虽然地处仪征,但化工园管委会是扬州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级别跟仪征市一样高,仪征市政府只能服务化工园,管不了,更无权干涉。仪征市环保局更是下级单位,只有化工项目的初审权,决定权还在扬州及以上环保部门。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当下,环保还没有完全实现属地管理。有些大型工业园区或者大中型企业往往落户于基层,由于这些园区或者企业的行政级别高,基层环保部门无权监管,往往只能是过其门而不能入。因此侯宜中老书记只能选择举报的方式,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而更加悲哀的是,侯宜中只是一个孤例,在其他地区发生类似的事件,可能连举报都不会发生。

  从理论上来讲,级别高的园区与企业,自然有级别高的环保部门监管。但理论归理论,抛开其他错综复杂的原因不谈,上级环保部门驻地不在仪征,仪征的污染,他们就少一些切肤之痛,因此恐怕也靠不住。

  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很多,而就仪征的具体情况而言,化工园区的环保工作不能够进行属地管理是体制上最为重要的原因。而这种情况,在全国具有普遍性。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理顺体制,加强属地管理,我的地盘我做主。不管是哪路神仙,只要在辖区内,基层环保部门就有权监管、查处。不能再逼着基层环保部门上访了。其实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试问一下,化工园区发生治安案件,园区是就近请基层派出所处理呢,还是到更高一级的扬州市公安局处理?有利于自己的事情,就请基层提供服务,不利于自己的事情,就拒绝基层监管,这是哪门子道理?

  当然,最为关键的,还是要让公众对于环保有话事权。因为我们看到,即便在一些体制相对顺畅的地区,政府监管不力,企业污染环境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从仪征这个个案来看,基层群众是污染的受害者,但在这么长的时间中,他们无力改变这一现实。如果他们有渠道表达他们的诉求,有途径伸张他们的权利,事情还会是这样吗?可见,在环保问题上,还权于民,提高他们的监督权、参与权和话事权,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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