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被“打白条”应追究责任

2013年11月06日 15:06   来源:光明网   郭文斌

  日前,商洛市纪委对两年间发出的176份纪律处分进行抽查,发现有15个处分决定被“打白条”——有的没有进档案,有的没公开宣布,有的照样当先进,有的被撤职却没有执行。对此,商洛市纪委督办执行10个,还有5个正在督办执行,同时解除17个“超期服役”处分决定。(11月5日《华商报》)

  处分,本是惩罚方式,理应是相当严肃的,也该及时记录被处分人的档案之中,然而,竟然出现处分被“打白条”,“被处分者”不仅一点事都没有,甚至反而如同平常一样,该评优秀的依然评优秀,比如阳县教育局将一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人员评为优秀;该发年终奖的依然照发不误,比如山洛南县财政局给林业局一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的股长发放了年终奖……

  处分“打白条”是如何炼成的?一方面是因为处分是给公众看的,是骗上级的,是用来应付的,自然不会真的处分;另一方面是因为权力交易,暗地里利用权力将处分给撤销了。不过,不管如何,处分“打白条”是在愚弄公众的智商,也是在戏弄大家的感情,更是对处罚的不尊重。处分可以“打白条”,那这样的处分还有惩罚意义吗?还会起到震慑作用吗?

  对于处分被“打白条”,几乎没有什么惩罚。据了解,商州区住建局原副局长叶某2011年7月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没有执行,市纪委检查后三次督促至今没有纠正等。显然,这样的督促也只是图个形式,在权力互肥的情形下,你好,我也好。只是苦了老百姓,以为那些犯错的官员受到处分惩罚之后会有所收敛,会变得服务于老百姓,却不知道,原来处分只是被“打白条”,根本就是个形式,情何以堪!

  处分被“打白条”就是将惩罚打了折扣,起不到应有的警示效果,也容易衍生腐败行为,因此,无论如何不能再让处分被“打白条”现象重演。诚然,这需要进一步清理,但仅仅如此,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其一,要将官员处分情况公布于众,更重要的是将处分执行情况告知公众,接受公众的监督;其二,要破除处分被“打白条”现象制度漏洞,不能让处分被“雪藏”起来;其三,要追责,大凡处分被“打白条”,均是有权力偏袒的,唯有惩罚权力,才会让处分真正名至实归。

  处分被“打白条”,应该深追,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不能再“打白条”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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