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今天表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在12月份拿出方案,或明年推出,“以房养老”适合中国国情。(11月2日中新网)
终于整明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为何物了,它是商业性的养老保险补充产品,是一个金融产品。按照孟晓苏主席所言,此产品好处多多,比如开启房产金库,释放消费潜能;放心花钱养老,愉快延长生命;现钱资助子女,终生保持尊严;扶助弱势群体,中产变成富翁;实行遗产税后,依法避税管用。
作为一种即将推出的保险产品,果真同两个哑巴亲嘴——好得没话说?孟晓苏主席该不是此产品的代言人吧。
孟晓苏主席,依你测算,一名70岁男性老人,若房产价值为500万元,平均预期寿命还有14.8年,则考虑到房产增值等各种因素,一个月可以拿到27000元。首先,特定条件是“房产价值500万”,试问能有几层中国老人达此条件,大多数农村老人的砖瓦房、土坯房值不到几个钱。其次,“一个月可以拿到27000元”的收益,是不是有了这27000元的月收入,就可以“放心花钱养老”,就可以“愉快延长生命”,就可以“现钱资助子女”,面对种种不确定因素,只能说这些“幸福”皆有可能成为“神马都是浮云”。对了,既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属于商业性的养老保险产品,如果老年人当中的有房一族想得通将住房反向抵押了,又能不能如愿以偿,利益变现。一些保险产品起始说得多么好,多么悬,可就是赔付难,这样的实例相信孟主席也有耳闻。怕就怕,有房老年人用自己的爽快抵押来的却是种种不爽快。
在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以房养老”这一模式也许有他的必然性,真的适合中国国情。但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种养老保险产品,能不能成为中国有房老人的“菜”,这恐怕只有等老人们使(试)用之后才有定论。
现在就大放厥词,这也好那也好,会不会为时过早?有没有王婆卖瓜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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